
交通违法滞纳金的上限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4月1日起滞纳金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如果是非现场处罚,您可以等到验车前在去处理,接受处理之后去银行交罚款,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专门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建议您及时到银行去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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