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通过微信号合法获取诉讼所需的身份信息?

    如何通过微信号合法获取诉讼所需的身份信息?

    内容:4.知道被告的姓名、银行卡账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向账号所在银行营业厅进行调查取证,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但各地的机构要求不同,有的允许律师或者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调取,有的甚至仅允许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调取,3.知道被告的姓名、电话号码在对方电话号码进行身份证实名认证的前提下,可以向法院申请向手机号所属通讯公司的通讯营业厅,例如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进行调查取证,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2.知道被告的姓名、现住址现在一般居住会进行网格登记,掌握被告的居住信息有时候更有便于诉讼,比如被告户籍在外省,但是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原告也在深圳,通过查询居住信息。

    2024.04.29615人收看
  • 民间借贷纠纷没有借条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纠纷没有借条如何举证?

    内容: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往来方式。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借贷行为并未签订书面借条,导致在纠纷发生时,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那么,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呢?

    2024.04.25207人收看
  •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应对?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应对?

    内容:面对老赖,债权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多次协商后仍然拒绝还款的,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也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资料,比如原被告身份信息、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有担保人的还需要提交担保人的信息等。

    2024.04.25289人收看
  • 恋人之间的相互转账,如何界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内容:在现代社会,经济交往日益频繁,民间借贷成为普遍现象。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借贷纠纷的增多。一旦发生争议,如何正确处理和解决,成为许多债权人和债务人共同面临的难题。

    2024.03.27689人收看
  • 借钱给人怎么算生效

    2024.03.25342人收看
  • 民间借贷结算后出具新借条

    2024.03.25779人收看
  • 被告要承担原告律师费吗

    2024.03.22269人收看
  • 自己起诉打官司流程

    2024.03.21199人收看
  • 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

    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

    内容:据上述法律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法定起诉期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ldquo,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3.14525人收看
  • 民间借贷将钱打入第三方账户

    民间借贷将钱打入第三方账户

    内容:2015年7月21日,被告刘某向原告张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款本金330万元,原告张某分别于7月21日和7月22日将146万元和140万元汇至被告刘某的银行账户,另于7月21日将44万元汇至第三人朱某的银行账户,郑女士先是给魏某的银行卡账户转账了5万元,之后魏某指示郑女士将钱款汇入第三人张某银行账户20万元,先后转账4次,共借出去25万元,郑女士明明按魏某的指示向第三人张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了20万元,但魏某拒不承认,并反驳说自己并不认识这第三人张某。

    2024.03.14985人收看
  • 司法调解后还能起诉吗

    司法调解后还能起诉吗

    内容:事后,李某将某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乐都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向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剩余房款时,其所要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已经依据法院民事调解书解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终止,某房地产公司收取的购房款及维修金已失去合理依据,应予以退还,判决某房地产公司退还李某已支付的购房款及维修基金,海东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此案中,针对房屋买卖合同,乐都区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及法院均有约束力,该调解书中双方当事人已达成继续履行合同等内容,且合同主要义务双方当事人已履行完毕,即李某已完成支付房款义务, 某房地产公司已完成通知李某收房的义务。

    2024.03.07191人收看
  • 民间借贷诉讼录音证据效力认定怎样,民间借贷仅有录音能胜诉吗

    民间借贷诉讼录音证据效力认定怎样,民间借贷仅有录音能胜诉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三、电话录音、手机短信、手机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手机短信、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

    2024.03.06459人收看
  • 除了民事诉讼还有什么途径解决民事纠纷

    除了民事诉讼还有什么途径解决民事纠纷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若因材料不足,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材料,再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非诉讼必须是不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的法律事实,诉讼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形式,诉讼&rdquo,总之,诉讼和非诉讼主要存在含义不同、特征不同等区别,根据诉 ...。

    2024.03.06771人收看
  • 民事经济纠纷警察管吗,民事经济纠纷警察怎么处理

    民事经济纠纷警察管吗,民事经济纠纷警察怎么处理

    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调解未果,又无诚意达成仲裁协议,只能由司法机关介入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作出最后的判决,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7、法院辩论结束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2024.03.04986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