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认定书不满意哪里投诉 #

被浏览:132

王熙律师 2022-08-04 132人收看
3、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1、如果交通事故中有逃逸、检验和鉴定等情形发生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实有可能在一个月内做不出责任认定,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