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怎么赔偿/工伤鉴定伤残赔偿标准

导读:
假设去做工伤认证,评不上伤残等级,没有赔偿金是不是就等于“白忙活了”?
朋友们不必着急,实际上当评级不成功时,还是可以获得其他的赔偿的,只是理赔的范围与力度会有所降低.
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三期鉴定: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的鉴定,通过鉴定成功就可以在这几个方面获得一定的赔偿。
1、误工期限
是指人体损伤后,接受医疗及功能康复,不能参加一般工作的时间。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营养期限
是指人体损伤后,需要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护理期限
是指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
工伤没有评上等级,就是不构成伤残等级,只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其他补偿。即:
1、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治疗期间,按照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负责护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