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医疗费怎么垫付_怎样申请交强险医疗费垫付

导读:
适用医疗抢救费用垫付的险种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中载明。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商业险险种,如第三者责任险中是没有责任进行抢救费用垫付的。
正如上面所说,交强险中可以对第三者人员抢救费用进行垫付,这也是车险中唯一一种能够进行垫付的险种,垫付的对象及费用项目也属唯一。
垫付的额度
按照垫付规则,垫付费用为抢救费用,使用交强险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赔偿项目,有责情况下额度最高为18000元,无责情况下额度最高为1800元。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垫付抢救费用一般发生在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前这段时间,这个时间段责任还未明确,怎么对应到交强险垫付额度的适用?
垫付的资料准备及提交
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垫付通知书中会注明垫付申请方在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这个很重要,有责和无责垫付的额度不同,还记得有责额度是多少吗?
垫付申请方拟定的垫付申请书,一般要求写明因何事要求垫付抢救费用,以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双方车辆或双方身份信息、第三者救治医院、已发生医疗费用、垫付申请的金额等内容,并签署当事驾驶员及交强险保单被保险人签字,最后填入申请日期。
填写交强险所在保险公司的出险通知书并署名签字。
提供医院已明确伤情的诊断证明,急诊或门诊医疗检查报告,如放射检查、B超等与直接伤情相关的检查报告,门诊检查治疗缴费发票。这里需要注意,一般医疗机构都有抢救绿色通道,在危重病人送达医院后需要紧急救治时,不会强迫先交费再抢救。
第三者伤者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户口本或交警能够提供的户籍查询信息。
医院缴费账号或其他资料。
上面资料收集齐全后交由交强险保险公司申请抢救费用垫付,保证伤者正常救治。
垫付后费用剩余和不足时的处理
这里编者我遇到过几种情况。
有责情况下,交强险所在保险公司垫付金额没有达到最大额度,费用不足。这种情况可以继续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余下额度。
垫付金额没有用完,这种情况少见。如抢救后伤者死亡,垫付抢救费用未完全使用。这时要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医院退费。
垫付后费用全部使用,费用还是不足。这种情况只能自己筹措费用供给伤者继续治疗。
讨论下责任未明确时是否要垫付或支付伤者救治或治疗费用。
虽然说交通事故都是有明显诱因的,有时伤者一方也负有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的责任,但是在逻辑方面来说,事故中需要救治的人是最急迫的因子,是首要处理的风险。人员受伤未得到有效救治,后果不堪无法挽回。
对于人伤事故,交警部门未出具认定书之前,伤者的治疗费通常有以下4个来源:
1.伤者及其亲属出钱先行治疗。
2.对方驾驶员或车主垫付。
3.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垫付。
4.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其中只有第3、4两种主体有法律条文规定,具体法律条文可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第七十五条,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等。
交强险目前最高可以垫付1.8万,社会救助基金原则上只垫付7日内抢救费(7日以外的特殊情况需要医疗机构书面说明)或者丧葬费。具体参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等规定。
而1和2的实际执行,更多取决于个人道德和经济实力。
事实上,交警所谓的要求垫付,是没有法律效力或者是强制力的,只是出于工作职责而尽自己所能通知另一方,至于你是否掏腰包垫付,完全取决于你自身。将心比心,躺在医院的是自己亲属甚至是自己,你希不希望交警能够帮忙通知对方垫付?所以不必恶言相向。
我看到有些答主说,垫付是为了给交警一个好印象,实则不然,你垫不垫付都不会影响责任划分,也不会因为你有保险而加重你的责任,这完全是误人子弟,大家注意甄别。因为这涉及到骗保等犯罪行为,给得了你责任肯定找得到法律依据,不然保险公司也会提出异议。
但是有一种情况,即是对方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我建议还是根据自身经济水平适当垫付,并且凡是自掏腰包垫付的,都要拿好药费发票,不建议直接转账给伤者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