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办_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救济手段是什么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127人收看
导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有车一族碰到交通事故时,一般由交警来认定事故责任。但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不一定都是合理的,合法的。法律赋予了我们救济的途径。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超过期限的无法复核,复核只能复核一次。

申请复核一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阐述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1、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书认定的事故发生的过程是否清楚。

2、据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有无反驳的证据

3、适用法律的法律是否正确

4、责任的划分是否公正,有无明显的不当

5、事故认定的调查和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在申请复核的时候,可以从上述几方面阐述认定书的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还可以就案件过程中向公安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公开认定的依据和证据。

二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救济手段:

1、对原始的检验鉴定提出重新检验、鉴定;

2、对事故认定结论申请重新鉴定;

3、向上一级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4、通过交管部门内部监督机制纠正;

5、通过获取证据材料,庭审质证,推翻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