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怎样认定_故意毁坏财物罪定义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148人收看
导读: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实践中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性质的认定、金额的认定以及由其他违法行为转化而来的认定、罪与非罪的认定存在诸多不统一的情形,甚至出现同案不同判。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实践中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性质的认定、金额的认定以及由其他违法行为转化而来的认定、罪与非罪的认定存在诸多不统一的情形,甚至出现同案不同判。小龙律师根据处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实践经验,从法院审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与非罪怎样区分

犯罪人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犯罪,过失破坏财产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是否占有该财产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行为人破坏其全部财产的,不构成本罪。破坏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产,取得理解的,不得按照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应当酌情宽大处罚。故意破坏他人非法所得或者非法占有财产的,构成本罪。财产能否修复,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盗窃罪怎样区分

除了犯罪组成的客观方面的差异外,犯罪故意也有显著差异,犯罪不是目的犯,但盗窃是目的犯。因此,在剥夺被害人占有财产的情况下,区分两种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剥夺被害人占有财产的,构成盗窃罪。行为人基于破坏的意义剥夺被害人占有财产的,构成本罪。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怎样区分

破坏生产经营犯罪的客观方面,破坏机械设备、畜牧业等。,以及寻衅滋事罪客观方面对公私财产的任意破坏,与本罪客观方面对公私财产的破坏完全一致,在主观方面,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设立要求行为人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寻衅滋事罪的设立要求有寻求刺激、发泄情绪、耍花招等犯罪动机。因此,在犯罪构成方面,本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有特定的犯罪目的和动机。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与未遂怎样区分

本罪为结果犯,应以减少或丧失财产效用作为判断既未遂的标准。

然而,这种犯罪也是数额犯罪和情节犯罪。因此,行为人故意破坏财产,导致财产效用降低或者丧失的,还需要有大量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才能构成既遂。行为人故意破坏公私财产,造成财产效用降低或者丧失的,但未达到大量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能视为本罪未遂。犯罪未遂只有行为人想非法破坏或者损坏大量公私财产,或者想通过故意破坏实现其他严重情节,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的,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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