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名下房产怎么查(查询个人房产信息)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14来源:大律网23人收看
导读:
查询名下房产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去房管局的办事大厅进行房产查询。对于对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在境外,很显然国内法院没法查到相关的房产信息,更不可能进行分割。对于在国内的房产,法院也不一定百分百能查到——所以作为夫妻,掌握对方大额的财产流向非常非常有必要。

离婚案件中,分割对方名下的婚内财产的前提,是知道对方有哪些财产。但是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两个人走到离婚的地步,大概率双方都不知道彼此还有哪些财产,本文重点讲讲怎么找到对方名下的主要房产,哪些情况下可能找不到对方的房产。

对于对方名下的房产,如果是在境外,很显然国内法院没法查到相关的房产信息,更不可能进行分割。对于在国内的房产,法院也不一定百分百能查到——所以作为夫妻,掌握对方大额的财产流向非常非常有必要。

从实践经验来说,在诉讼后要求查法院查对方名下的房产,至少要有房产的基础信息,比如房产证号、大概位置等等。在起诉时提交这方面的基础信息要求进行分割,法院会先和被告核实是否有房产,如果被告否认,那么原告就可以请求法院出具调令,律师可以持调令自行前往房管局、不动产交易管理中心查询相关的房产信息。

如果当事人没有任何关于对方任何的房产信息,至少要有基本的证据证明这套房子存在。比如每个月固定还贷的银行流水,房屋水电缴费记录,以及买房时的契税发票,甚至协商离婚时对方承认自己有房的录音、微信记录等等。有这些证据,对方在法庭不承认自己有房产,也可以让法院出具调令。

在团队接触的案件中,就有一位当事人,本来不知道对方名下都有哪些房产。但是在偶然发现对方婚外有了私生子决定离婚后,没有直接找对方对峙而是先咨询了律师,律师的意见就是结合父母、子女的压力,以此为由让对方写下婚内财产协议或者遗嘱,在其中列明相关的房产、财产信息,最后到法院时,法官也认可这种证据,男方见胜诉无望选择了调解。

如果既没有信息,也没有任何证据,法院大概率不会出具相关的调查令。因为存在两个难题:第一,万一查出来对方名下没有任何房产,那这种行为会造成很严重的司法资源浪费;第二,各个省市之间的房产信息是不联网的,对方在北京、天津、河北、海南等不同地方有房,那么法院就得去各个省市调房产信息,对于实践来说太过繁琐。

因此要再次重申的就是,夫妻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影响的是夫妻的利益划分,在保护财产的问题上最应该上心的也是夫妻自己。

查询个人房产信息

一是在PC端查询

在常用的搜索栏,输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或者点击蓝色字体直接进入),进入主页,下拉找到“合同备案查询”,点击后看到跳转页面,点击“继续访问”,就进入商品房合同查询页面,看到“合同号,合同姓名“,填入个人房产信息点“查询”即可。

二是手机端查询

打开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按图所示位置,轻按屏幕向左划,找到“更多服务”,点击进入,上划屏幕,找到“房产服务”,点击“不动产查询”,点击“同意协议并认证”,人脸识别后填入个人和房屋信息,就能看到“房产信息“了,有”房屋“和”土地“两类。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条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

第十四条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

第十条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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