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方财产怎么分割/夫妻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

导读: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被丈夫家暴致轻伤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问题一: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财产分割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问题二:被丈夫家暴离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有哪些?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该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书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该解释还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原则规定,无过错方可据此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新婚姻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的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先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无直接关系。
徐宝同律师团队根据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经验,并从法院裁判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建议,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一些帮助。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无过错方起诉离婚的,有两种相应的诉讼请求:
1.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请求法院命令被告支付XX万元损害赔偿。
在法院的具体审理中,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损害赔偿一般根据具体情况不会太高。
此外,如果对方有上述46条规定的过错的,需要有证据证明,否则赔偿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夫妻共有的房屋不得分开使用的,应当按照双方的住房条件和照顾子女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分割房屋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房屋价值的一半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该照顾这个女人。
一方非法隐瞒、转让、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出售、损坏、分割财产的,对隐匿、转让、出售、损坏财产的一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本规定的突出规定是,一是提出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的原则;二是首次对隐匿财产能力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