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_个人所得税婆婆可以扣除

导读: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条件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这个前提下,再来看分配的问题。
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不同于子女教育可以随孩子数量翻倍,赡养多位老人也只有2000元的抵扣额度。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范围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并不在扣除范围之内。
为什么不包含公婆和岳父母?
民间习俗上,一对新人在婚礼仪式上都会改口称呼配偶的父母为“爸爸妈妈”,既然已经成为一家人了,理应共同承担赡养双方父母的责任,所以很多纳税人认为,公婆和岳父母也应当纳入被赡养人范围。
但是,法律规定却并非如此。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所以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没有应当赡养的义务,也不能享受赡养老人的个税抵扣。
再者,考虑到婚姻变动的可能性,岳父母和公婆会随着婚姻的变动而改变,但是父母关系是不变的。尤其是在如今离婚率居高的情况下,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控制和核实信息会更加困难和复杂。
事实上,不管有没有本次个税改革,不管专项附加扣除有没有出台,子女都有义务赡养老人。并且我也相信,个税法也会对有关情况加以完善,推出更合情合理的减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