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法财产分割(民法典离婚房产分割新规定)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15来源:大律网1人收看
导读:
首先对于财产分割来说,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但是对于不能协商或者未能达成协议的。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中。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人们往往对房子、汽车这类共同财产分割格外关注,而像之前购买的保险,不少人并不了解如何处理。

首先对于财产分割来说,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但是对于不能协商或者未能达成协议的。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中。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人们往往对房子、汽车这类共同财产分割格外关注,而像之前购买的保险,不少人并不了解如何处理。

一、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财产制包括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一切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对他们婚前或婚后的财产归属、使用和处分等权利义务加以规定的法律制度。

二、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

约定财产制优于法定财产制。

在司法实践中进行财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折价分割,兑换获得的原则上要发挥共有物的最大效用,尽可能避免减损其价值。

那么,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何处理呢?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践中,如果双方对离婚财产做了协议分割的,则按协议进行。如果通过诉讼分割的,法院一般按双方平均分割,有特殊情况的,按照原则进行处理。一方的特有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本人所有。‍离婚时,一方有隐匿、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的,对过错方,法院可以判决其少分或不分。

三、如何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现行《民法典》及“民法典解释”等的规定,结合现实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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