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小三返还财产需要什么证据(老公给小三转账多少可以起诉)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15来源:大律网37人收看
导读:
原配只要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第三者身份以及赠与财产的事实,不论离不离婚,原配都可以单独起诉第三者,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大家也都知道对于配偶赠与第三者的财物,原配是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的。

原配只要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第三者身份以及赠与财产的事实,不论离不离婚,原配都可以单独起诉第三者,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大家也都知道对于配偶赠与第三者的财物,原配是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的。

一、婚内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一方与“小三”之间的“情人”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一夫一妻”是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固有的社会制度,自然被人们所接受,更被写去了法典之中,受法律保护。然,“一夫多妻”自然会受人民谴责、唾弃,也不受法律保护,甚至极为可能会被法律所惩罚(因为可能涉及到重婚罪)。随之社会的高速发展,人类文明的高度进步,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时,会追求一些精神文明生活。这本无可厚非,但追求的是“一夫多妻”就另当别论了。

夫妻间,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厌倦等诸多原因,可能会有意或者无意的结交一些年轻貌美的女士或者俊男,互有好感后,可能会发展成为“情人”关系。 “情人”关系挑战了“一夫一妻”的社会制度及法律理念,挑战了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故此,“情人”关系不被法律所认可及保护。

三、夫妻一方向“小三”赠与钱款、房屋等财物是可以被追回的。

为维系“情人”关系,必然会涉及到钱款等财物的赠与或者往来,往往也都是隐瞒着夫妻间的另一方,私自向所谓的“小三”赠与大额钱款等财物。因“情人”关系挑战了“一夫一妻”的社会制度及法律理念,挑战了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所以不被法律所认可及保护。故此,基于维系或者巩固“情人”关系而发生赠与财物的行为是无效的,“小三”收到钱款等财物是需要退回的。

要实现追回的目的,需要找寻客观真实且充分的证据。

1、夫妻关系凭证,如:结婚证等,证明维权方与赠与人间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

2、赠与人与“小三”存在“情人”关系的凭证,如:开房记录、报警记录、同居证明、亲密照片或者视频等,证明存在情人关系,违反公诉良俗。

3、被赠与财物的种类、金额或属性,且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凭证,如:银行流水、微信记录、购买记录、变更登记手续、房屋档案等,证明赠与时间、钱款来源等。

赠与“小三”房屋要单独说明,通常情况,无外乎两种情况:

1、赠与人出资,以“小三”名义购买,房屋产权落在“小三”名下,或者以“小三”家属名义购买,房屋产权落在其家属名下;

2、赠与人自己名下的房屋直接变更登记到“小三”名下。

现实生活中多出现第一种情况,该种情况赠与人赠与的是钱款,所以只能追回出资,不能追回房屋,因为房屋登记在“小三”名下,其享有房屋的物权,此时物权与债权是独立的。第二种情况不多见,当然可以追回房屋,因为赠与人赠与的就是房屋。

四、需要什么样的维权策略那?

1、以赠与人配偶的名义直接起诉赠与人及“小三”,即将赠与人及“小三”作为共同被告。

2、案由为赠与合同纠纷。

3、诉求为:确认赠与无效、返还受赠财物、另可主张利息等合理损失。

4、诉前或者诉讼中,向法院提出保全“小三”房屋等财物之申请,目的是防止其转移,也保障判决的有效执行。

向“小三”追回受赠财物,需要赠与人向其配偶坦白自己的过错,争取原谅并配合诉讼。如果以赠与人的名义诉讼“小三”,法律风险极大,败诉的可能性极大,因为赠与人是自愿赠与,自己并不是利益的受害者。

综上,违背公诉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基于维系情人关系而发生的财物赠与,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被判决无效,同时返还受赠财物。

一日夫妻,百世姻缘。百世修来同船渡,千世修来共枕眠。最后,祝愿有情人终成眷属,祝愿夫妻和和美美,长长久久,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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