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知道对方财产(离婚怎么转移财产查不出来)

导读:
如果你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钱,离婚分割财产时就无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到底该怎么分。可以诉讼离婚要求法院查明。 法院可以查出对方名下的银行卡,从银行卡的流水中可以看出对方的经济往来,从而找出更多的财产信息。
离婚时候不知道对方有什么财产,可以诉讼离婚要求法院查明。
法院可以查出对方名下的银行卡,从银行卡的流水中可以看出对方的经济往来,从而找出更多的财产信息。
但是实践当中,查银行流水存在的难题有两个,一个是银行太广泛,法院会希望当事人提供银行以及支行名称才进行查询,另一个问题是银行流水可能很多很繁杂,需要当事人自行一笔一笔地进行核对,拉长庭审时间。
而在银行流水中,需要有的放矢,抓住重点内容让对方予以说明,不仅仅局限于大额转账,而要把精力放在可能是给第三者的转账、可能是转移财产的转账、可能是开设公司的转账等等,以挖出更多信息为目的。
法院可以查明的另一种类型的财产是股票等金融帐户,现行金融市场产品很多,理财、投资、股票债券数不胜数,甚至有买保险来逃避分割共同财产的当事人。但是实际上,这些带有“投资“、”理财“性质的财产,在离婚时都是可以分的,只是部分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选择了“放弃”分割,法院依照“不告不理”的原则,当事人不要求调查也不要求分割,那么法院也就不能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确定进行离婚的话,在双方进行商议离婚的过程时,双方都应该按照对方的要求提供婚内的所有财产证明以及相关的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然后再由双方共同进行商议如何进行分割。
离婚纠纷可以让对方提供财产明细吗?
可以,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1)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 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2)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 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 现由谁持有。
(3)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4)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5)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6)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7)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不是想离婚,法院就会按照意愿给判离,需要向法庭提交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只有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离婚,结案;
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进行拥有的,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双方应该进行协商分割。如果有隐瞒婚内财产的情况,即使双方已经签署好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已经判决双方之间进行离婚,在一年之内也可以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重新的分割。并且受害一方还可以要求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