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_失信人员受到哪些限制

导读:
一个人是前些年在庄里搞房地产开发,盖了几个楼盘,因地势不怎么占优势,一直卖不掉。由于借了银行和高利贷不少钱,整天被到处追着催债,弄的白天不敢出门,晚上东躲西藏,提心吊胆,后来没办法跑到北京去躲,但还是被高利贷查到,被追的没法自杀了。没过两年那几个楼盘附近又建学校,又建医院,转而成了炙手可热的地方了。这个人呢,有可能在心里不是故意拖欠,只是当时无力解决,选择了绝路。这也告诉我们即使遇到天大的事情,只要勇敢的撑下去就有希望。
另一个人是做生意的。前些年做生意亏了,借了其亲戚的一百多万救急,由于双方都是亲戚,当时就没有打借条。多年以后借出的这方资金紧张,借入的那方生意也还红火,于是开始催要。结果借入方死活不承认,打官司也不行,家里也经常为给这个亲戚借钱一事吵闹,时间长了,女主人也被憋气病的住了院。虽然那个不讲道义的人现在还有滋有味的活着,但是将来没有人会再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当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时,报应就来了。
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限制,和寸步难行的情况
真正的老赖都过的很好,借我钱的老赖公司在老妈名下,房子在前妻名下,车子在弟弟名下,打官司前就都转移好了,飞机照坐,谁还没个兄弟姐妹啊。
失信的人活的很好,至少比我好。我的血汗钱没了,借我钱的人说,现在欠钱不还的多了,有钱就不还,法院里我有人,你能咋地?我还真咋地不了她。
一个女同学,失信执行人,不能坐飞机、高铁、火车、只能坐大客车,不能住酒店。有一天来我家门店和我说说心里话,羡慕我过得平淡的生活。她为了弄个酒厂,扩大规模,资金不足,银行贷款不够,然后借高利贷周转一下。谁知道销售滞留,就陷进去了,每天都有人上门要债,没有办法了,只好带着一双儿女外出躲债,那天偷偷回来看她父母,顺便看看我,因为读书时我们是上下铺,关系好,她说现在走投无路了,见什么来钱快一点就干什么,从那之后都没有见过她。有一段时间听说好像在做传销,现在不知道去哪里了,反正不走寻常路。听说那些高利贷的人到处找她。
生不如死,只有跳楼,与国与民都不是好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很多公司都是由一个什么权利都没有的,做法定代表人。自已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誉在外签订合同,一旦有纠纷,自已无法承担其债务与责任时。并采取金蝉脱壳之计,利用法律的漏洞,为自已躲过一切。 事实的我,几次法院判决,都是一纸空文,到了执行局,在电脑简单操作一下。就认为,执行不能,几年也没执行。在中国执行网中却宣布已经执行,并结案,向国家部门,网络信访不知反映过多少次?写过多少信?却大石沉海,一去不返。明知空壳公司什么也没有,却又不能变更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赣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为个体一人独资公司,没有注入资金,没有财产财务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B(挂名),公司监督为A,在外以妻子名誉签订合同。实际为个体经营部,公司为空壳公司。A,B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共同承担生活经营债务。其产生的债权债务为婚姻承续期。因此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和《公司法》第六十二,第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条, 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被执行人为:A,B。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纳入失信人名单为A,B。直至夫妻俩还清所有法律规定的债务。一辈守信,法律文书却成了一纸空文。为什么会这样呢?连最后一根稻草都断了。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十三亿每个中国人,可是把很多所谓的失信人搞得无家可归。无法施展机会赚钱还债,请问这是人类进步还是倒退。有钱不还应该管。但多少无缘无故之人回到解放前。借钱和被借钱到底属正常还是反常。
失信过的好坏不说,有一点至少比受害人过的好,有的受害倾其所有的借出出现金,害的人家倾家荡产无家可归,这可不是虚假,钱嘛可以在慢慢挣,可精神折磨是常人不可能体会到的,当报警不能处理法院现有的制裁打击措施对于有的老赖根本毫无震慑力受害人其中的痛苦是难以口述的,大部分老赖将资产转移藏匿,表面上叫苦连天实际上他们的后援不断,无论是从生活上还是精神压力上都比受害轻,所以严厉打击制裁老赖势在必行,还公平公道法律的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