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如果用于家庭开销离婚还返还吗/离婚彩礼退吗最新标准

导读:
有的男女本身认识就没有多久,也就是说并没有太多的感情基础,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却慌张的结婚了。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适、也无法继续相处下去,因此又想离婚。那在我国,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
一、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上述第(2)、(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因此实践中,夫妻结婚时间其实对是否退还彩礼没有什么影响。只要实际情况符合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中规定的情形,那无论夫妻结婚之后多久离婚,其实都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怎么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二、彩礼返还案件谁承担举证责任
彩礼返还纠纷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往往令原告承担举证不能得风险,从而不能很好地维护其合法利益。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理论界通常把这一规定概括为“谁主张、谁证明”。但在证明责任分配时,我们仍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证明责任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从另一层面讲,证明责任分配本质是指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在不能举证或举证不到位时应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是在追求法律真实下作出的价值衡量与利益取舍的一种价值判断,其价值判断之前提必须明确限定在一方对其主张的某种事实负有证明义务,如果一方没有证明义务,法律自不应设定由其承担不利之后果,这也是所谓的“无证明义务即无不利后果”之法谚来由。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男女结婚的时候由男方给付了女方结婚彩礼的,那日后才有要求返还彩礼的基础。而此时并不是看夫妻在结婚之后多长时间离婚,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看是否满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中的情形规定,在满足的情况下申请退还彩礼的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