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吗(遗嘱执行人和继承人是一个人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16来源:大律网6人收看
导读:
遗嘱继承人是与法定继承人相对的概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继承人是与法定继承人相对的概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由此可见,遗嘱继承人是一种法律制度,它的成立条件及具体类型是:

一、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存在

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依法设立了遗嘱。

这份有效遗嘱可以是被继承人自己亲笔书写并签名、写上立遗嘱的年月日的自书遗嘱,可以是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依法代书的代书遗嘱,可以是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甚至在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

其中,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都需要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只适用于危急情况下。

二、遗嘱继承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遗嘱继承人是指遗嘱中指定的全部“继承人”。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其中有些人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继承人;

狭义的遗嘱继承人是指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

换句话说,遗嘱所指定的可分得遗产的人,可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只不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按自己的心愿及遗产的特征对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内容和份额进行了指定,使他们不再是平均分配,而是有多有少、各有特色。譬如,老王立下遗嘱,指定老母亲继承自己的大别墅和五千万元银行存款,大儿子继承自己在公司的股份,二儿子继承自己的基金和股票,女儿继承自己的字画古玩及两台豪车等;

遗嘱所指定的可分得遗产的人,也可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或组织,譬如爷爷立下遗嘱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自己的大孙子,从而使得自己的两个子女都得不到遗产。

三、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是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两类

遗嘱所指定的法定继承人,无论其分得遗产多少、种类如何,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所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可分得遗产的人,是受遗赠人。这部分人无论与被继承人关系亲疏远近,都是受遗赠而非继承。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受遗赠与继承有非常重要的区别。下一讲,我将分析这个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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