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什么意思(在业和存续是什么意思)

导读:
存续呢,其实描述的是公司的一种经营状态,指的是依法存在并且在正常运营。
我国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典共7编、1260条。我在民法典的体系学习中,还不断地留意法条中重要词句,对相同或近似词句进行归纳比对,从不同角度、维度对法条含义和内涵进行揣摩玩味,唤醒对法条的回忆,正如苏轼诗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以便加深法条印象,便可识破“庐山真面目”。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注销: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2、迁出: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3、迁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4、存续:指的是企业依法存在并且是在正常运营的,也可以叫做开业、正常、登记;
5、停业:由于某原因,企业被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了,等到条件改变之后方可恢复生产;
6、在业:在业从字面意思来看就可以知道是企业已经开始在生产了,不同省份之间的叫法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都是在业的意思;
7、吊销:指的是由于企业违反相关条例之后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8、清算:公司按照章程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存续期间”是某种情形持续存在的一定的时间段。
本法适用于“存续期间”情形,仅仅涉及法人、夫妻婚姻关系、撤销权、解除权等4种情形的存续期间,其中法人存续期间即法人从成立到注销的一个持续的时间段,同样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双方结婚到因离婚、一方死亡(宣告死亡)导致婚姻关系终止这一段时间;而撤销权、解除权存续期间是指权利存在的一个时间段,超过该段时间后该权利即丧失。请在学习时予以留意。
附:民法典中“存续期间”相关条款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