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受伤了算是工伤吗_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2012人收看
导读:
一般来说,无非就是上班和下班途中,但现实生活中出现问题的情形总是复杂的,一般可能遇到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般来说,无非就是上班和下班途中,但现实生活中出现问题的情形总是复杂的,一般可能遇到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正常上下班途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当然,实际上事故发生的情况非常复杂,能否作出工伤认定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而定。

例如,张三是因为个人原因闯红灯出车祸,就不算工伤;如果是因为自己摔伤也不能算工伤。

2、上班迟到

如果上班迟到了,还在路上受伤了,算工伤吗?

根据高院案例,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要符合特定情形。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是两种相互联系的认定,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情形的必不可少的时空概念,不应割裂开来。

例如,某教师在上午听课及中午就餐结束后返校的途中骑摩托车摔伤,其返校上班目的明确,应认定为合理时间。

3、提前下班

“上下班”是用于限定“途中”的目的和原因,所强调的重点是“途中”。只要职工是为了开始或结束工作而往返于单位和住处即可,时间因素原则上不应受到提前或推迟的影响,适当的早于或迟于规定的上下班时间,都属于合理时间的范畴。

未办理请假手续提前下班是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行为,属于企业内部管理问题,单位可给予员工相应的违纪处罚。但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不影响工伤认定结论。

例如,张三因家中有事提前下班回家,未与主管说明,回家路上出了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

相关法规及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