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车远光灯克星_哪个是近光灯哪个是远光灯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6来源:律总管337人收看
导读:
作为一个法律人,这事儿我也想过很多次,因为这种行为实在让人讨厌。但想归想,我却绝对不会这么干,也不建议有人这么干。因为,如果真这么干,那就不是讨论谁的责任问题了,而是涉嫌犯罪了。

你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且你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逆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逆行的, 一次记3分。

因此,在当时情况下,你应当采取正确的措施,如减速或避让,即使发生事故,全部责任都是对方,对你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对方全部赔偿。

但是你采取了极为不应该的方式,即一脚油门故意撞上去,这样性质就完全变了,而且造成的后果很不好,或者很严重:

一、你要对这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对方虽然违法在前,但是在你撞他之前并没有发生事故,而你确故意撞上去,从而发生了事故,所以不管对方在此前有天大的责任,但由于你采取方式严重且极端,所以所有的责任全部要由你来承担。

二、你可以要赔偿对方损失。

对方的损失,首先应当由承保你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20万)范围内来赔偿,其余部分由于是故意行为造成,第三者责任险是不赔偿的,也就是说,全部要由你个人来赔偿。

三、由于你是故意撞上去,所以你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1、如果你当时是对对方人很生气,想对他“教训教训”,则你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人确实受伤了,且经鉴定构成轻伤及重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是轻伤,则可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投役或管制;如果是重伤,则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如果没有受伤,则你很幸运,你法律上说你构成故意伤罪(未遂);

2、如果你也没有多想,就是很生气,想撞对方车,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作为成年人,你完全应当知道开车故意撞向对方后很有可能造成对方车辆损坏,而你仍然撞向对方,所以法律上认为你对造成对方车辆损坏是“明知”的,因此构成损坏财物罪;如果很幸运对方车辆没有毁坏,则从法律上来说你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未遂)。

当然,第二条是理论上来说,如果没有造成损坏对方车辆发生大的交通事故,则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会以刑事责任处理。但如果真是发生大的事故,则肯定不处理是不行的。

还有,你是故意还是遇到对方逆行且打远灯的情况下心里慌乱误踩油门,说话一定要注意,因为你的不同的说法对你会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

开车莫斗气,遇事要沉着;

你如果真这样做了,你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因为,你是对对方开远光灯不满而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因此,你不仅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而且造成严重后果后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回车与对方开远光灯相对而行的时候,确实令人气愤。正确的做法是在路边停下车,用远光灯闪烁提示或者抗议。如果对方是无意的或者是有意的,看到你的提示后,他一般都会改正的。

对违法行为怀有无法抑制的愤怒,说明我们内心对正义的执着和对法律的坚持。但法律同时规定制裁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权力归国家所有,任何个人不得僭越。除非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否则我们无权对犯罪分了施加故意伤害。故意伤害犯罪分子,同样构成犯罪。别人违法不是你构成犯罪的理由 。

作为一名职业律师,我可以非常明确地告诉提问者:从交通事故角度讲,你即便不承担全责,也要承担主要责任;而从刑事角度讲,若对方损失超过5000元,你构成故意损害财物罪;若对方构成轻伤以上,你构成故意伤害罪;若对方死亡,你构成故意杀人罪;若引发连锁车祸,你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不排斥你被拆行死刑。所以 ,这是个非常愚蠢的想法,想想可以,但切勿实施。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逆道行驶和随意打开远光灯,都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果说因此而发生交通事故,该车主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具体的责任大小,依肇事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划分。

又根据《刑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违法犯罪是行为人的主观意识造成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危害后果和相应的责任。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都是过失犯罪。但是如果说是故意用车辆造成有关事故。那就不属于过失犯罪了,那就有可能属于是故意伤害,或者是故意杀人。所以说行为人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的。

兄弟这个问题,但凡是开车的司机都挺反感,但是我相信绝大部分司机不会故意去撞逆向机动车,虽然咱是占理,但是还有句话叫好汉不吃眼前亏。为啥呢?

1、英雄不逞匹夫之勇

咱就算是看不过眼,想出出气也不能拿自己的车撞他是不是。如果撞完了,肯定是对方全责,给你修车、赔你误工费。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你不也耽误事了吗?现在上下班没车开,自己车也受损伤了,保值率大打折扣。万一生气再踩一脚油门,还有可能自己皮肉在受点伤,实在是犯不上,咱是正常人,犯不上跟这种没有社会公德的人一般见识不是。

2、想出气还得靠智取

咱就算是再看不过去,如果真撞上了,也不能说自己是一脚油门故意撞的,不然你就成肇事嫌疑人了。明明撞了也得说自己正常行驶啊,对面开远光我啥也看不见,这样出的事故,上来就说自己一脚油门故意撞上去,交警还不给你认定个50%责任,明明自己免费修车,最后容易变成各修各车,实在不划算。

3、最聪明的办法是留证举报

现在咱们汽车驾驶室基本都会安装行车记录仪,不仅能有效防止“碰瓷”的敲诈,还能在关键时刻为自己行车提供有利证据。今天这个事咱就遇到了,再加上各各路口都有监控摄像头,咱们可以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停车,把对向逆行车辆信息记录下来,及时报给交警,由交警取证处理,这样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所以,咱们在行车的时候,如果对方没有威胁到自身的行车安全,千万不要去开“斗气车”,实在看不过可以取证,打交警电话进行举报,现在科技监控这么发达,有什么事查不出来的,何必自己搭上时间去陪“傻子”较劲呢?大家说对不对?

毫无疑问,这是你的全责。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第二款规定,。因此,你只要敢承认你是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对不起,他方无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那么,是谁的责任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60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什么是过错?过错包括和过失,因此你故意造成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叔叔肯定会同情你,然后定你的全责,再安慰你。

如果你觉得很气愤,冲动之下一脚油门撞上去造成交通事故。然后冲动之下认为他逆行还用远光灯射你,你帮交警和其他人收拾他,做了件好事儿。以为交警同志和你想得一样,理直气壮的向交警同志陈述你的故意,那你就大错特错啦!同时对对方车辆给予严厉批评并处罚,至于责任嘛!你自己说是故意的,对方当然无责啦!

如果你只是冲动,真想故意,结果还是理智战胜了感情。不过,令人遗憾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你是受害者,交警调查时你一脸无奈和委屈!对方全责。当然,现在都有行车记录仪和监控视频,要是真是故意还是能够判断和认定的,特别是交通事故后果严重时,可不要弄巧成拙,届时后悔可来不及。

对于违章行驶的车辆,为避免发生撞车事故,应该怎么办?

我家没车,我认为不该用违章对付违章。他错了,你不能也错。你错叫错上加错。是否可以这样:把车靠边停下躲他车。如果还担心撞上车,在确保无人无车的前提下,把车开上人行道,虽然也是违章,不该把车开上人行道,总比与逆行车辆发生碰撞要强。因为这是属于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己采取的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你把车开上人行道,既没撞上人,也没撞上车,皆大欢喜。既使让交警碰到或摄像头录上,交点罚款换来自己汽车完好无损,有价值。再说紧急避险,是不承担违章罚款责任的。

你没有这样做,而是加大油门故意撞他的车,看撞的程度,有什么后果。你也没介绍,如果把对方汽车撞坏,把人撞成轻伤以上,或者死亡,你的责任就大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交警调查取证。你逃逸负全责。没逃逸,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不是交警,猜测你要负主要责任,他负次要责任。对车损坏和人员伤进行赔偿,这是按民事案件处理。如果撞死人按交通肇事罪,法院会判你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交管部门认定你故意往上撞,人轻伤以上,移交到刑侦部门立案侦查,报检察院批捕,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你,判刑。故意把汽车撞报废,可能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方还可刑事带民事,要求赔偿汽车报废的经济损失,停运损失。

我的观点是:要看最终结果,看撞车或者撞人了。下面我具体分析一下:

其一,开车的人都知道,最烦的就是对面来车开远光灯,瞬间致盲往往给司机造成致命危险。不好人都有题主的想法,想开车撞上去。但是建议慎重。现代社会,各种行为法律有严格规定,不允许个人私力救济,不允许自己去报仇。

其二,对方的违法行为自有交警查处。如题意所说,题主如果故意撞上去,那多半是题主的责任。故意已经暴露了题主的主观态度,另外即使出了事情不说,行车记录仪也能还原事情经过。所以一个故意就把自己绕进去了。

其三,仅仅是车还好,毕竟对方逆行,真撞了还有可能判对方全责。但是要是故意把对方撞伤,这不就是故意伤人么?

作为一个法律人,这事儿我也想过很多次,因为这种行为实在让人讨厌。但想归想,我却绝对不会这么干,也不建议有人这么干。因为,如果真这么干,那就不是讨论谁的责任问题了,而是涉嫌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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