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罚款合法吗(公司对员工罚款违反劳动法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21来源:大律网6人收看
导读: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针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罚款”,有的单位美名其曰“乐捐”,其性质实际仍然是罚款。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吗?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措施,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呢?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针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罚款”,有的单位美名其曰“乐捐”,其性质实际仍然是罚款。用人单位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吗?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措施,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呢?

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赋予企业罚款权。劳动者如有一般性违纪行为,应主要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来解决。企业依据其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罚款,违反劳动法律制度的基本规定,不应被支持。

一、罚款权是公权力,应适用“法无允许即禁止”的原则。

现行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虽然允许用人单位自行制定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但没有授予用人单位罚款权。所以用人单位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对员工进行罚款的,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二、要注意绩效工资未足额发放和罚款的区别。

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绩效工资,并约定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决定绩效工资是否发放及发放金额。在实际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因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而未足额发放绩效工资的,是合法行为,员工主张用人单位补发绩效工资的差额部分,不能得到法律支持。但用人单位应注意留存证据,以证明员工绩效考核不达标。

关于绩效考核的标准,可以包括员工的工作纪律遵守情况,比如是否有迟到、早退;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与各部门同事的配合情况等,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员工岗位特点等制定。本案中,如果宁夏红公司将“工作完成率、提报质量、销售任务完成情况、到岗时间、对下属监督管理情况、每天汇报工作的时效性、当月完成率等,作为对黄立英的绩效考核指标,进而以其绩效考核不达标为由,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则不违反法律规定。

三、用人单位制定、修改规章制度,应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听取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即履行民主程序。规章制度经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应以一定的方式告知全体员工,即履行公示程序。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的,即使内容不违法,仍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因规章制度未履行公示程序,员工主张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会得到法院支持。

法院裁判要点

关于罚款金额是否作为工资差额予以返还。黄立英称宁夏红公司对其进行了罚款,并提交营销管理通报二十一份,对此宁夏红公司虽不认可,但未提交相反证据,也未提交黄立英的工资支付明细。关于宁夏红公司主张黄立英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该制度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向劳动者告知,公司有权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考核一节,本院认为,现行劳动法律并未明确赋予企业罚款权,劳动者如有一般性违纪行为,应主要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对于黄立英返还罚款的相关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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