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离婚怎么离/丈夫坐牢能离婚吗

导读:
配偶服刑期间,家属可以离婚,但因为服刑人员没法赶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家属只能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
我们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这个监禁包括在看守所羁押和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也就是说,家属想要在配偶服刑期间离婚,只要到本人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可以了,跟配偶关押的地点没有关系。
如果是被监禁的人想离婚,或者两人都被监禁了,其中一人想离婚该怎么做呢?
这一点比较特殊,看一下法律规定: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简单一点说,如果正常情况下还是由被告原住地人民法院负责,但如果被告被监禁的时间超过1年,则被告在哪监禁,就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负责。
王先生与赵女士结婚后不久,王先生就因犯罪被判刑,一直在监狱服刑至今,赵女士想要离婚,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丈夫在监狱服刑的情况下,妻子该如何离婚。
一、妻子能以什么方式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配偶双方一起到民政局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丈夫在监狱服刑,自然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
二、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而丈夫在监狱服刑就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况。因此,针对丈夫在监狱服刑这一情况,妻子可以向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三、注意事项
1.在起诉立案时,妻子需要提供丈夫在监狱服刑的相关证据,如公安出具的逮捕通知书、拘留通知书、法院判决书等,并且还要将丈夫的服刑监狱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一并提供给法院,方便法院后续联系送达,以及开庭安排。
2.一方在监狱服刑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是在对方服刑的监狱所在地安排开庭,如果监狱的设备条件允许,也可以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开庭,就不需要专门到监狱现场开庭。
3.对方在监狱服刑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不是一定就会判决准予离婚的,起诉的一方还是需要按照一般的离婚诉讼程序,提交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证实双方已经没有感情,满足判决离婚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