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一般赔偿多少)

导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如何定义医疗事故?
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只是作为法人的一部分来为患者服务,所以医务人员的行为是法人行为的组成部分,本质上应视为法人行为。
2、医疗事故是因过失引起的。不能将医疗事故简单地理解成医疗与事故的简单相加,不能认为认为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都是医疗事故。
3、医疗事故是因医疗单位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造成的。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它不仅指某一行为的结果,而且也包括行为本身,所以医疗事故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在接受医疗服务的过程之后。
4、医疗事故是指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医疗事件。医疗事故是否要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现在普遍认为应当以发生严重不良后果为条件。
5、医疗事故是法律事实,它的上位概念是医疗事件。医疗事故不仅包括有过错的医疗行为,而且包括因此发生的损害后果。
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在我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是指病员或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病员死亡、残废等不良后果,在定性上有不同认识。或者双方在认定性质上一致,也就是说认为属于医疗事故,但在处理上却各持不同意见,首先要通过医疗单位和病员或其家属自行协商的方式予以确认和解决,而不是直接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之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当事人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诉讼解决;
通过人民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提起诉讼后,法院会进行第一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进行技术鉴定后,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确定责任以及赔偿款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