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折旧费_资产减值损失是折旧吗

导读:
这还真不现实。中国的汽车在没有上牌之前一般都是原值,上牌起就开始贬值,即使是没有被撞损坏也是在大幅贬值。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买车。
贬损费一般没有,保险公司只赔偿直损,再说法律条文也没有明确规定贬损费,就你提的问题,要求不合理,法律不支持。
就目前我国法律而言,对车辆出车祸后的折旧损失并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依据。其一很多车主对新车出车祸后的车辆折旧问题概念不是很重视,并没有将其纳入赔偿的范畴。其二新车出车祸的概率相对较低,其事故后的折旧损失并没有引起司法部门的重视!我国是个法律大于制度的国家。法律的制订是:先有现象,试运行、最后才立规立法。就现阶段法律而言,确实有很多待以完善。其最终走向应为:新车遇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那车辆事故后的折旧损失理应得到赔偿!就目前而言,你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的形式争取得到应有补偿!
车主要求适当的折旧费,是情理之中的正常诉求。
崭新的爱车,也许还在蜜月期呢,一不小心被擦碰。虽然事故并不大,但是前脸和大灯是车子的颜值担当呢,所以车主的心疼我们是能理解的。
此次事故是主次责,换言之,如果新车主的折旧索赔成功,那是否相对应的也需要承担对方的折旧费用呢。两车相撞,应该互有损伤吧。
保险公司不背锅
交强险中有明确的责任免除条款:受害人财产因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间接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商业险中的免责表述为: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赔偿的是直接损失,在实务操作中,碰到有新车受损,一般为照顾到新车主的情绪,保险公司也会适当放宽定损核损要求,比如对可换可修的,尽量进行配件的更换而不是维修。
其实这样的小擦碰对车辆使用价值的影响是微小的,并不是撞歪了大梁或者更换了发动机这种核心硬件。如果说一定不服气,要请求折旧损失的,那么只能通过法院途径。但是必须清楚的是,基本上法院也不会支持该请求。
如果法院都不支持,我想责任司机愿意支付折旧费的几率也是微乎其微的。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发生事故毕竟是意外,还是建议车主放宽心态,把车子当成工具,或许能少一份计较。
由于对方的责任导致自己新车受损,除了赔偿车辆直接损失外,对方按理应当再赔偿新车折旧的损失,我认为这是合理的要求。但目前保险等法律条文上并没有关于折旧赔偿的规定,希望以后能完善。
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对方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经查双方车辆都上了全险,对方不同意私了后,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但是赵先生认为车辆是刚刚买的,车辆出事故后,价值有贬损的,想跟对方要车辆贬损费用,究竟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关于在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费是否得到赔偿的问题,法律还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目前在整个保险行业,还都没有把贬值费纳入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如维修费用、重置费用等,不包括间接损失。但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过回复称,贬值损失的赔偿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但是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没有极特殊情况,要想主张车辆贬损费用是不能够得到支持的。
事故后的车辆定损,就是偿付的损失的依据。所谓价格贬损,只发生在车辆买卖中,属于与事故无关的另外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可以协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中,当事人的主观意志特别重要。碰到一个硬要买一辆一模一样新车赔给您的主,也不一定。或者,带瓶百草枯去拼命,没准也能多得一点便宜。但在诉讼中,得不到法律支持。
这种事好像没听说过,车坏了修车,人伤了治病,有保险走保险,没保险自己拿钱,能经官的也就是能看见的主管损失,协商一般都不能达成一致,就算这样最后也得一致,不结案谁的车也走不了,总不能因为这点事民事诉讼去吧,就算民事诉讼也不一定有什么结果,新车撞了就是倒霉,只当是撞猪上了的单方事故吧,心里想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