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_主动辞职的有经济补偿金吗

导读:
由于疫情的原因,很多单位进行了人员结构的调整,亦或者很多人选择回老家,那么就涉及到劳动者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一、经济补偿金的定义以及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照员工辞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其中包括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各种补贴和福利补助这些货币特性的收益)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这里明确一个大的原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者个人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是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情况就是存在拖欠工资以及不缴纳社保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离职理由中写明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比如不缴纳社保等原因导致自己离职才可以去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离职理由写的是个人原因那么很难再主张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