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案件后重新立案_立案了能撤销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6885人收看
导读:
如果是民事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书,由法院审查后,下达民事裁定书,允许撤诉。

如果是治安案件,比如向公安局派出所报了案,同样的,比如他人故意伤害你致伤,伤情不是很严重,一般为轻微伤或以下,他人已赔偿了你损失,你也原谅他人,就可以向办案机关递交申请书,由办案机关批准。

如果是刑事案件,一般不允许撤销案件,要提起公诉,但也可以写申请,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另外参照;《刑事诉讼法》130条 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所谓不应但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事诉讼法》1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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