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摩托车辆上路怎么处罚/驾驶报废摩托车的处罚

导读:
驾驶报废机动车
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
案 例
12月11日晚21时10分,陈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报废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江南路新民路口时,被在此处执勤的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陈某某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属于报废车辆。陈某某辩解该车是借用他人的,自己并不知道其已经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对陈某某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报废摩托车并强制报废。
❖ 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不符合驾驶标准,稳定性极低、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轻者车辆抛锚、偏向、爆胎,重者制动失灵、致人受伤、车毁人亡,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 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假牌甚至无牌,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酒后行驶、超速行驶、恶意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有巨大的安全隐患。
❖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 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的关要求的;
❖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引导报废。
❖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
❖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