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型诈骗罪如何认定(与民间借贷有何区别)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2.26396人收看
导读: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认定此类案件的关键是其在借款时就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但仍然向他人借款。即虚构了自己有偿还能力或隐瞒了自己无偿还能力的事实。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定什么罪只有法院说了算,公安局和检察院,都不能得罪。只能说疑似。一般人更做不了这个事情。

如果借钱不还认定为诈骗罪,那出借人该认定为诱导犯罪,加重刑。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认定此类案件的关键是其在借款时就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偿还能力,但仍然向他人借款。即虚构了自己有偿还能力或隐瞒了自己无偿还能力的事实。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1、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的行为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良好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实际情况。

3、行为人对钱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如果欠钱成老赖不入刑,一切等于零

这个认定是看地域,比如深圳是大城市,沒人管的,如果是欠发达地区,他们还相对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好很多,和事件本身的性质的关系不是很大,和公务机关是为什么服务这个关系挺大。

这东西太难认定了!凡是在二年内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书法律义务,一律以借款不还型诈骗罪入刑,老赖最起码减少90%!

“借钱不还”型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通过借贷的合法形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非法占有的动机决定了是经济诈骗而不是民间借贷。这是认定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要件。可以从行为人的借钱理由及用途、借钱时经济条件、是否掩盖真实身份或事后躲藏等来判断。如借钱理由和实际用途不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本没有偿还能力还去借钱,借钱后大事挥霍,事后销声匿迹等等,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非法占有,借钱不还。民间借贷人想积极还钱,未还上是因客观原因。

2.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行为人的方式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实际上是欺骗。民间借贷的方式是实事求是,述说事实。

3.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行为人借钱后不想还钱,躲避隐藏,肆意挥霍。民间借贷人想积极还钱,经济条件上有偿还能力。

诈骗犯罪和普通的民间借贷二者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是十分明显的,需要司法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准确甄别。

我国“刑法”中对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里没有你说的这种类型,“借钱不还”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这“借钱”两个字本身就证明是借贷关系,而不是诈骗行为。前面有律师已经就有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动机、主客观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等解释得很清楚,我不再复述。

借钱不还与诈骗行为存在本质的区别,最主要的是“罪与非罪”的区别,这个不能混淆概念。不能把借钱不还的行为当成犯罪行为,借钱不还就是一种民事纠纷,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说直白一点,借钱还了,就不会产生纠纷,正因为借钱不还,才有民事纠纷案件的发生。这就是民间借贷纠纷的一种类型—公民与公民之间(也就是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

所以如果你遇到这样借钱不还的人,就应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方有财产,你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或诉前财产保全。当然诉讼是有风险的,如果同你打交道的这个借钱不还的人是个赖皮、或者身无分文的人的话,打了官司你的钱也不一定能要回来。

龙律师的看法:

从大的方面一个是违法犯罪的刑事问题,一个是普通的民间经济纠纷,这个比较简单,相信大家在两者的定性上都不会有错,就不在详细分析,下面重点说一下“借钱不还”型诈骗罪与民间借贷这两者在行为关系上的区分。

第一,“借钱不还”型诈骗的本质是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向出借人借钱的,也就是说,借钱只是一个幌子,有借有还的借才叫借,存心不还,但是嘴上说是借钱,这是骗而不是借。而民间借贷就是冲着借去的,借的时候心里想着也是要还的,并非一开始就打着借后不还钱的注意。

第二,要实施诈骗行为。其实借钱不还型诈骗的行为,就是借钱的这个行为。诈骗罪的行为的方式是,犯罪人通过实施诈骗行为,让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受害人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自己的财务从而遭受损失。“借钱不还”型的诈骗,就是以借为名来骗取出借人的钱财,当以借钱的方式表现出来时,出借人不会想着对方不还的,如果一开始知道不会还钱,估计没有一个出借人还傻傻的借钱出去,因此都是基于出借人觉得借款人能还回来的错误认识来出借了自己的财务,从而导致了财产的损失。

而民间借贷就不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通常是要评估有无还款能力或者以其他财务作为抵押而进行贷款的,因此,在借钱时一般不存在还不上钱的可能,借款人也并不会借了就不还(之后因为情景有变导致还不上的不算此列,这是想还而没钱还,并不是有钱也不还,或者压根就不还)。

第三,在实务中的案例就有一个认定依据是,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继续借贷的行为就属于诈骗,而民间借贷大部分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其实越是细节的地方争议就比较大,很难一句话或几句就可以概括出来,具体的案件还应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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