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离婚彩礼钱要退还吗_女方父母私吞了彩礼

导读:
这个事情需要一分为二。
1.她可以给也可以不给,我也是受害者。
2.没事,解决办法就是让媒人去说和,说不通也就认了。我就是。反正那女的也颜面扫地。
3.去他家,在不被伤害的情况下去谈判,成也罢,不成也罢。
必须退换彩礼,我是有经历的,彩礼8万我给了8万多,现在孩子2岁多了,因为对方的问题,法院判的返还彩礼4万,和抚养费,前提证明给了彩礼导致生活贫困,就这样,我现在在执行局执行期间,能不能要回来两说呢?先让法院判了再说
没领结婚证还算是结婚吗?按照法律来说领了结婚证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结婚,不知道当初你们是怎么想的,法律不承认的事儿就算是打官司也是无厘头的说不清道不明的,这样的情况能怪谁?只能怪你把女人想得太简单太单纯了。
虽说在农村有很多的男女不领结婚证举办过仪式就算是“自家人”了!但这样的仪式仅仅只是自己家人承认,却没想过相对于女方来说“自己还是自由之身”的,既然是这样女人是会觉得如果你们在一起不合适是随时都可以“抽身脱困”的,所以会在你所说的“结婚不到一年在一起不到三个月”女方就打算离开你这样的想法,这种双方不负责任的情况感觉要回“彩礼钱”是有些不难。
你想要回彩礼钱只能是奢望女方的自觉了!如果你不甘心“舍人又舍财”就要努力争取一下让对方改变原有的主意给双方一个回头的机会,如果对方有良心是会慎重考虑的,但假如她去意已定坚决不回头你就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礼”地里说服女方与女方的家人,大家各让一步让她们家退一部分彩礼钱,这样你不会感觉怨得慌女方也不会太吃亏了,不知这样折衷的方法你是否会满意?
既然付出了对方就很难让你要得回本该属于你的东西的!有些人是天性贪婪的,Ta不去想事情的缘由是应不应该或合不合理,Ta想的更多的是自己从中得到了多少与事情失败后失去了什么,对于这样的人你是不能跟Ta讲道理的,在“谈不拢”的时候动用粗暴的方式比与之讲道理更要来得实惠也来得实质,这样的方法就看你怎么机智运用而已罢了。
无论男方提出离婚,或者是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都应该退还。
首先,彩礼是按照农村风俗男方给予女方的一定的财物。按照《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说要彩礼也是非法的,既然是非法的,法律都不保护,离婚时就应当退还彩礼。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彩礼款应予退还。
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居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的。
由这三种情形之一的,不论女方或者男方先提出离婚的,都应当退还彩礼。
最后,彩礼退还数额是根据同居的时间长短酌情予以退还,并不是一律为全额退还。
女方先提出离婚的,应当退还彩礼;男方先提出离婚的,照样可以要求退还彩礼。这就是法律的基本规定,希望大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彩礼给的前提是男女登记结婚,成为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现在你的情况完全不符合,首先,你们没有领证,这就说你们仅仅是露水夫妻,事实婚姻。这样的婚姻,法律是不承认的,说白了,和卖淫没啥区别,只是,那是私下交易,你这个是摆在明处的。至于她说的那些所谓离婚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从这件事来看,你很傻很天真。让人家玩成这样,也没谁了,自己买的车,还落在她的名下,还给她买了三金。不知道她是哪方神圣让你这么神魂颠倒?五体投地。现在明白过味来了,可惜有点晚了,早干嘛了?去法院起诉她,要求她返还彩礼返还三金返还汽车。傻子,以后不见兔子不撒鹰。你不是有钱人,别把自己的钱不当回事。女人没有那么稀缺,两条腿的蛤蟆找不到,两条腿的女人大把大把的。
关于你目前的婚姻状况,我似乎意识到你掉入了一个婚姻圈套!至于彩礼钱能不能要回来,我来给你分析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个点:婚前女方索要彩礼十万,车子一部,三金你都满足了对方,在没有按照法律程序的履行手续,先拿结婚证,然后再结婚!你没有这样去做,就非法住在一起并生活了一年有余!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
现在她提出两个人婚姻不和,感情没有就要分手,那也要走法律程序,去相关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不能一拍就散,说走就走,这不符合婚姻法的,你要耐心的跟她讲清楚,不然她要犯法的!
第二点:彩礼十万,车子又是写着她的名字,还有三金这些贵重物品,加起来不是个小数目,你要跟她商量好,商量不来,那只有通过法律程序跟她打官司,根据你目前的描述,你有胜算的把握。
该是你的她也是拿不走的,不过你要取证,把给她的所有贵重物品都要有证据或者有第三点给你作证,不然你的索回也是没有根据的,她要是一口否认,你又能怎么样呢?所以说,取证很重要!
第三点:根据你目前的情况,我的判断是,你可能陷入骗婚陷阱!理由是:该要的女方都要了,该做的女方也都做了,一年时间就以感情不和提出分手,要真的是这样的话,你得到的将是人财两空的结局!
目前你所能做的就是跟对方协商解决,真的不能,那你只有通过法律程序给自己一个交代!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婚姻不是一座庙,说拆就拆,尽可能的留住这个家,留住这段婚姻!
对于这个问题,我简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彩礼该不该退,按照民间传统的观念,只要是女方不愿意,彩礼是必须要退还的。但在现实中,针对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结果。
如果女方在无缘无故的情况下,向男方提出解除婚约,所收的彩礼必须归还男方。如果女方执意不还,男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这方面,《婚姻法》第十条对此已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果女方解除婚姻有一定原因,譬如,男方个人的身体、人品等方面隐瞒的问题,或者男女双方在婚约存续期间,男方对女方做出了过激的错误行为等,像这种情况,女方提出解除婚姻,男方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具体到彩礼上,究竟女方退不退,退多少,需要双方在一起协商,协商不成功,也可以由相关部门出面进行民事调解。
送彩礼与退还彩礼,实际上是一件比较尴尬而又麻烦的事。处理得当,双方皆大欢喜;处理不好,双方常常会发生纠纷而对博公堂。因此,男方在给女方送彩礼时,一定要慎重,必须由第三者或中间人出面,以便在将来发生意外时,也便于解决。
煞笔男人不值得同情10几万彩礼自己愿意给的 怪谁啊 钱多没地方花 不给不嫁拉倒换个呗 中国10几亿人还怕没地方找
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的来看,如若的确是因为感情破解而导致离婚,两个人结婚时间比较短,比如半年或者一年左右,这个彩礼退还问题男女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女方同意退还一部分或者全部,那就更好,如果不愿意退还,也不能强求!毕竟大家都不是成心的,故意而为之!但现实社会中有骗婚的情形,这种恶意的行为,就不值得原谅!另外结婚彩礼不能攀比,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一切随缘比较好!
没有领结婚证即为无法律婚姻,不需要离婚程序,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我们所说的彩礼,与借婚姻索取财物、包办买卖婚姻等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
但是你的情况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是可以将彩礼要回来的,建议找专业的律师处理,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