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什么/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导读: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与劳动有关的纠纷时,就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来维护劳动者自己的权利,劳动者就需要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够受理哪些案件?
- 劳动关系确认发生的争议;
- 劳动合同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时发生的争议;
- 辞退辞职和离职期间发生的争议;
-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发生的争议;
-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等约定以及劳动保护而发生的争议;
- 法律、法规规定中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可以。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并不是无限期的,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裁两审机制
在我国,劳动争议案件采取的是“一裁两审”处理机制,也就是未经过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受理。
一裁终局制度
一裁终局是为了使劳动争议仲裁实现便捷高效,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而设计的制度。
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仲裁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小额仲裁案件是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案件。包括四种:追索劳动报酬;追索工伤医疗费;追索经济补偿;追索赔偿金
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是指已通过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标准明确,往往是用定量的方式加以规定;适用范围广泛。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次申请仲裁,但是在具备法定情形时,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要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必须有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法律确有错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