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行凶未遂怎么定罪/刑诉法有关故意杀人罪的有关条款

导读: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司法解释》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不同点是:第一,直接故意杀人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对其行为会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抱着希望的态度;而间接故意杀人,对被害人是死是活,并不积极要求,而是听之任之,完全采取放任的态度。第二,直接故意杀人有未遂,间接故意杀人则不存在未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1.5.26)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构成要件及量刑:
1、行为内容-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为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剥脱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刀砍、斧劈、拳击、枪杀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致其死亡等;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刺杀、毒杀,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方法致心脏病患者死亡。但不管是什么杀人行为,都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杀人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当然也可能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
2、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此外,行为人必须没有认识到正当化事由,如果行为人以为自己是在实施正当防卫行为,即使是假想防卫,也不得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动机复杂多样,
3、最高院量刑意见:根据2010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在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为后果严重,致二人以上死亡的为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是被告人对自己行为及社会危害性所抱的心理态度,对主观恶性深的被告人要从严惩处。
共同犯罪中,多名被告人共同致死一名被害人的,原则上只判处一人死刑。处理时,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认定主从犯;有多名主犯的,应当在主犯中进一步区分出罪行最为严重者和较为严重者,不能以分不清主次为由,简单地一律判处死刑。
如以特别残忍手段杀人,则通常不宜认定为情节较轻。如导致二人以上死亡的严重后果,通常不能认定为情节较轻。
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的,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后果的,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即使有立功情节,也可以不予从轻处罚
对劳荣枝案的认定:
一、劳荣枝伙同其情侣法子英为抢劫钱财,共同制造了四起抢劫杀人案,导致七人死亡,抢劫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手段极其恶劣,主观恶意极深。
二、在作案过程中,劳荣枝积极参与预谋、色诱、捆绑、控制看管被害人,抢劫被害人,为本案的主犯之一,属于和男友法子英共同作案。不管劳荣枝是否亲自持刀与否,她都是导致七人被杀的关键因素,完全构成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杀人罪。
三、劳荣枝在犯罪过程中没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她辩称受法子英胁迫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四、劳荣枝在二审期间全面恶意翻供,拒不忏悔抗拒审判,属于从重情节。
五、劳荣枝犯抢劫罪、绑架罪、杀人罪证据确凿、充分,必须判处死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六、有些言论如:你亲眼看见劳荣枝杀人啦,劳荣枝的DNA呢,劳荣枝的指纹脚印呢等都是断章取义的故意模糊劳荣枝的罪行,非常幼稚可笑,相信公检法掌握着劳荣枝犯罪的详细细节和完整的证据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