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礼和彩礼的区别_女方父母私吞了彩礼

导读:
从订婚到结婚少则一年,多则好几年,结婚的时候男方还需要付给女方一笔钱,也就是尾款。而女方这个时候也不会再像订婚时一分不出,多数的父母都会把男方订婚时给的钱,交给女儿。甚至还有父母还会另外加钱给女儿,这叫回礼,意思是你男方给的钱,我们又给了回去,听着好像是这么回事,其实不然,这完全女方父母给自己女儿的钱,跟男方没有关系,虽然婚后大多数夫妻会把这笔钱当成共同财产,但实则上这笔钱就是女方的私钱,既然是私钱,那肯定是由女方来管理了。
何况家里的钱本来就是女人掌管的,有几个男人在婚后还能有钱。
彩礼钱是南方父母给女方父母的补偿,也叫聘金,应该属于女方的父母所有。
因为家庭条件所限。有的父母就会把这笔钱留下来,一部分给女儿出了嫁妆,一部分留在自己的手里,用作儿子娶媳妇或者用作自己的生活费。
如果女方家里的条件好一些。父母就会把这些钱给了女儿,作为女儿的私房钱,供女儿自己支配。
如果女方的条件很好,就会把彩礼全部给了女儿,还会再给女儿一大笔钱,让女儿花着方便。
所以,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应该有女方父母来支配。如果他们把这笔钱给了女儿,就成了女儿的私房钱,那支配权就是他们的女儿所有了。
彩礼是中国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民间,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男女双方,在确认恋爱关系后,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而女方家在收受彩礼后,也会回赠价值相当的财物给男方家,此为“回礼”。女方出嫁时,女方家会给予多倍于彩礼的嫁妆作为陪嫁赠予男方家。不管是“彩礼”,还是“回礼”,基本上可以理解为这是双方父母给与子女的赠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