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一名农民工工作期间没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讨要工资困难怎么办?

导读:
工地上一般都是跟着工头干活,工人领工资也一般由小老板发的。对于你的情况,没有描述清楚。到底是整个工程黄了?还是你所在的劳务队拖欠工资?
估计是指望不上小老板了,具体可通过项目部领导先帮你沟通协调。一般情况下,项目部总包单位都是正规公司,不会恶意克扣下面劳务队的工程款的。
建议你先礼后兵,先沟通,让总包帮你协调,一般都会解决。
实在不行,就去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投诉,政府部门也会通过总包单位给你处理的。
个人不建议有些工人讨薪,跳过前面的沟通,直接上访或者采取其他极端行为,最后闹得大家都难受。
国家正在推行农民工劳务实名制,建议打工者要尽量走劳务派遣公司,至少要跟着口碑比较好的老板干。
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工人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劳动的报酬。这是天惊地义的事。
不请自来。首先,收集和保存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人证和物证;其次,再次与工地协商(注意逐级协商,一下找到最高领导,一句话就把你打发了),并表明自己态度(协商不成将申请劳动仲裁,并就事实提出工地应赔付的金额,如果工地予以解决工资问题,那么我就此打住)。现在国家十分重视农民工权利的保障,一般来说到这里工地都会予以解决。如果协商未果,拿上证据到工地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可能有人会主张工地必须按劳动法规定赔付,我想说的是:要到工资最重要!当然,如果你有时间,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也许几个月甚至一年、二年,劳动仲裁工地应赔付的费用就到手了。
这种情况是很普遍的,没有签定协议是有一定的关系才去工作的,所以要先礼后宾,找关系要钱,再一就是破釜沉舟,因为老板和工头比你的命值钱
建筑行业农民工与项目承建单位未鉴定劳动合同是当前建筑劳务用工的普遍情況。一般情况下项目部只与包工头签定施工劳务合同,约定劳务内容、工期、质量、结算办法等。包工头如何组织施工,用多少人,工人工价等,项目部不会插手。包工头对招用的人员,一般是口头约定工价及施工要求等。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不要担心因没有签定劳务合同而出现包工头或项目部不认帐的情况。笔者从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多年,不管农民工能否拿得出证据,目前还没有出现过不认帐的情况。为什么呢?
一是包工头召用的人员,基本上都是亲戚朋友和老乡介绍过来的,干活期间基本上与包工头朝夕相处,未着良心说这个人我不认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
二是现在在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国家给承建单位戴上了紧捱咒,即只要你把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用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大部份情况下是包工头),不管什么情况下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欠的主体责任单位是承建单位而不是包工头。如果你不积极配合处理,不得参与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诚信等级评定扣分、不诚信记录、甚至不得在当地承接工程等惩戒措施都在等着你。所以大部份承建单位与政府相关部们的工资清欠要求配合还是比较好的。
基于前两个前提,人社监察部们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时,一般不会按国家规定的办案程序走过程,那样时间大长,农民等不起。一般接到投诉后,对小案子电话通知项目部负责人与劳务负责人一起来监察机关汇报情况,若拖欠属实,则责成多长时间内支付到位。当然对群体性数额较大的案件则会多部们到工地、公司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现在可能有些历史旧案,这其中原因很复杂,有结算分歧、价格分歧、质量分歧等。在此不累述。
这也可以解决的。以与你一起打工的同事(人越多越好)共同签名的书面材料以证明你实质性与所在打工地与老板存在雇佣关系。同时,若你平时收到工资时也有签字或收据等也可做为证据,然后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法律援助中心联系。
找个同事做证,去当地劳工管理处和事物管理处帮忙,可能并不顺利,但要克制别冲动,以免好事变成坏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