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离婚彩礼怎么处理_结婚生子后离婚时彩礼要退吗

导读:
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彩礼可以要回: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局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时间较长,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的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经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就能要回来。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的生活情况,离婚彩礼能要回来!以上相反则不能要回
看当地什么习俗了!有的离婚女方直接回娘家了!啥也没带走,至于彩礼看你们结婚多久了!时间久了,还提啥彩礼。如果刚结婚没多久,彩礼还是有商量的地方,必定现在彩礼都挺高的,当然能不离最好,能结婚就是缘分,冷静一下就感觉没必要这么大火气了!现在年轻人结婚也是冲动,离婚更是冲动,实在非礼也没办法。一般农村结婚,男方给女方彩礼钱,有一部分用来请客吃饭了!另一部分用来买家具和服侍了!剩下的彩礼肯定也没多少了!至于彩礼还是要协商解决的,农村结婚很多都是亲戚介绍的牵扯不少人!如果是自己谈的,走到离婚这步,两个人应该慎重了!必定谈到谈婚论嫁这步要很长时间,选择结婚是两个人的选择,走到这步才发现不和,是不是太不应该了!
男人找老婆,男人付给女方家的彩礼钱,应该象买房子或车子那样,实行分期付款。
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应协商好男方共给女方家多少彩礼,需在几十年内付清,并标明利息是多少。
女方家在收到男方的首期款后,应无条件地将女儿嫁给男方。女方违约,不嫁人了,女方家应全部退还首期款,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女方先结婚,后离婚的,女方家无须全额退还男方先期支付的所有款项,可以按女方在男方家实际的生活天数,作适当的扣减,然后支付剩余的款项即可。女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女方在男方家生活,不仅为男方提供了使用价值,还创造了价值。
关于离婚女方后彩礼问题,我觉得题主的问题不够全面,主要是前置的条件不全导致的,例如离婚的原因,婚姻持续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等才能说说我的个人原因,那么我就假想几个情况吧。
结婚时间短,双方没有子女,娘家嫁妆较少…这种情况有骗婚的嫌疑,在法律上还是人伦道德上都是不受称道的,这种情况都要找其退还彩礼。
结婚时间较长有子女,属于感情问题离婚…这种情况就没有离婚退还彩礼的说法,毕竟事实婚姻存在,离婚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法庭协商或者裁决的事实婚姻,育有子女也是无法退还的。
其他因素离婚,都没有退还彩礼的说法,这主要是由于婚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在离婚后都会进行再次分配。
彩礼,就是钱哪!谁不喜欢?我相信大家都喜欢。可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就是我家邻居的儿子,经媒人介绍两人相识,恋爱半年,2016年年底两人结婚,婚后发现女方不能生育,还懒的出奇,于是3个月以后两人离婚。婚前15万元的彩礼经媒人协调退回6万。在我们这儿,两人结婚时间一年以上的离婚,就不再提彩礼的事了。
彩礼是男女要结婚了,男方支付给女方的结婚礼物,双方离婚时,如果按照当地风俗要求返还彩礼有下列情况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已经结婚登记,且同居生活2年以上,或者未2年但是已有子女,以及未登记但实际已共同生活2年以上,彩礼已用于平常的生活费用,一般是无法要求返还的。
返还彩礼一般会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照顾无过错方,公平为主
看这个问题就能发现结婚的成本是一笔很大的开支,要不然不会问离婚后还要算前面的彩礼。
当然结婚本是一件皆大欢喜,喜结良缘的大事,但因为种种原因未能走到最后,那么这高额的彩礼怎么解决呢,现实中一般都是双方协商,就算是法院也是建议调解,除非有一方能证明对方存在诈骗的情形,这样就会判拿回来的可能性多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