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法官调解几次_强制执行到底有没有用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1687人收看
导读:
对于有钱不还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一般还是比较管用的。先礼后兵是法院执行局的一般做法,先让对方主动履行,然后要求对方如实申报自己的财产,接下来就开始采取执行措施了,对被执行人财产、账号进行查、扣、冻,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等。

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对于不履行法院有执行内容、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法院就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了。

目前,我国法院正在加大执行力度,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判决书的灵魂就在于履行。一份没有履行的判决书,对当事人来说就是一张“空头支票”,因此人民法院的执行力度加大,就是为了保证法律的威严。

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

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证券、股票、到期债权;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相应的消费行为受限,以此逼迫其履行义务;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同步至征信机构,对其贷款、担任法定代表人、政府招投标加以限制;

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一般每年可以拘留两次,每次不超过十五日;

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法院是如何加大执行力度的?

人民法院在前几年加大了执行力度,2018年是“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收官之年。人民法院近几年,进一步完善了对被执行人的网络查控系统、联合信用惩戒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系统、开通举行网络拍卖平台、规范自身执行行为、开展系列专项行动等措施。

从这几年的效果来看,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已经初见成效。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让失信的人在社会无处藏身、寸步难行。对于其隐形的财产,进一步深入的挖掘。同时一个机构加紧合作,更加完善,系统的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人身信息。

总结

结合每日讲法的自身办案体会,目前人民法院对于执行案件的力度是非常大的,同时很多执行措施也在不断的完善。

人民法院执行,已经不仅仅是人民法院自身在努力,而是与整个社会进行联动,让被执行人无处藏身,让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处隐匿。

每日讲法建议:接下来,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以防止被执行人通过虚假诉讼、仲裁、调解的方式转移自己的财产。另外可以与各大媒体平台合作,通过社会媒体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那办法很多,专们机关法院知道;冻结银行帐户,扣押拍卖资产,列入不信任名单,拘留、羁押欠款者本人,限制高消费等等,你可咨询,以专门机关说的为准。

既然被执行人有钱。

第一、申请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

第二、申请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屋,车辆。

第三、假设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里有存款,直接申请划扣。

第四、假设被执行人名下有房屋,首查封的话申请拍卖。轮后查封的话,跟进其他法院处置进展,提参与分配。

如果被执行人就是根本无力偿还的话,执行力度怎么在加大也是无济于事的,而且执行案件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随便加大执行力度的,执行案件最大的力度除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以外、就是将被执行人拘留15天,可是管什么用呢?他没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再怎么样也不行呀?你就说枪毙他也是还不起呀?劝你还是跟他和解、给他时间让他出去想办法赚钱偿还欠款吧!

判决书赢了,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还是有钱不还,下面执行力度怎么加大?非常简单。对付这样的老赖:

一,司法拘留

这个把被执行人行踪提供给执行法官,执行人员可以直接对其司法拘留十五天。

二,拒执罪

如果你能拿出被执行人有钱不还的证据,可以按拒执罪判刑,刑期最高可达七年。

三,执行

执行力度加大是法院的事情,与申请执行人没有关系。

强制执行,最怕的就是对方无劳动能力有没有财产,遇到这种情况,神仙也没办法。

但是对于有钱,有创收能力的被执行人来说,执行到位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以下是给当事人的建议:

1、老赖有钱,不能口头上说说,或是大概可能差不多。必须有有效的证据证明他真的有钱。例如,当事人了解到某老赖在某地做工程,某老赖在某地打工,其收入在什么水平。游客这样的证据,可以积极和执行局反映调查处理。

2、如果申请人真的有关键性的证据,实际上最好的办法是利用拒执罪这个法律武器。老赖有能力而拒执,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既可以通过法院移送公安追究其拒执罪刑事责任,也可以直接提起拒执罪刑事自诉。

因此,对付老赖,关键的问题还是想办法搞清老赖有哪些收入,有哪些财产,数额有多少,只要有了证据,就不怕老赖不认怂。

例1、前些日子,有个网友一直和我交流如何对付老赖的问题,最近,这个网友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找到了老赖在某地做工程的工地,引导执行局捉到了老赖送进拘留所,并且从其手机上查到了老赖获得收入的证据,结果刑事程序还没启动,老赖就认怂了。

例 2、黑心的青岛老赖武鑫,我们对付她也是多方搜集她获得收入、隐瞒收入的证据,有了这些证据,不怕她赖。

执行是要自己站在主动的这一面去对待案件,最重要是如何把执行落实到位,谁去落实到位才是关键。

有钱没有钱的认定不是看表面,有钱,有财产你有没有查封冻结?

还是表面有钱实际财产转移了?执行的关键就是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足够大的压力,现在民事案件压力较大的执行手段就是拘留(15日,根据不同理由可多次拘留),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罪(1-7年刑事责任),现疫情原因法院不做拘留,那么只有巩固足够的证据走拒执罪,这是执行中的王炸。

个案个聊,现在拒执罪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认定,只是需要专业人员对被执行人全面的排查取证。执行是多变的,案件不怕慢,就怕暂!!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理清必须理清的一些头绪。

首先判决书赢了,那是谁欠你钱?

是那个空空的营业执照还是股东的某个个人?

如果只是那张营业执照欠你的钱,回款的几率就很渺茫。

既然连上市公司财务都可能造假,街边大量的财务公司充斥(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假账),那作为小微企业,怎么可能把大量资金存留在对公账号?真的那样,他就不是合格的老赖!

既然钱在个人手里,那我们就需要把我们的被告主体从公司层面转移到股东个人!!!

也就是追加个人股东为被执行人,把公司负债变成个人负债,让真正有钱的股东个人成为欠款的债主,让股东还钱。

让人来还钱,比让空空的营业执照还钱更靠谱。对吗?

捋清了这个因果关系,我们才好做事。

再者,现在说到对方有钱。

这是自己意淫对方有钱,而且找到坐实的证据,还是只是觉得对方日子过得好就应该有钱?

对方消费能力很强,不代表花的就是自己的钱,只要他自己的账户上没有钱,法律意义上他就是没有办法履行偿还义务。这个事实一定分清。

至于对方资产各种转移以后再表,今天先说说关于对方没有任何资产这样一个假象。

目前为止,大陆没有可以联网的个人资产清查平台。所有的房产信息都不能跨市查询。

也就是说案发地在深圳,就算被告东莞有大量房产法院也查不到。事实很残酷,这个必须找专业的执行团队查询而不是指望执行法官和律师,没能力没系统没时间没收入,人性的进度,就不可能主动帮你查。。。

就算是查存款,也只能查到被告个人国有四大银行和八大商业银行的余额,

所有村镇银行,地方性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都只能点对点当面查询,这也是专业执行图团队的工作。法院查不到。

更不要说被告除案发地之外,还有常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及自建房屋等。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种清查资产类似于私家侦探的工作,只能是专业的执行团队完成,

当然,按照国家相应规定,会收取实际执行回款的最高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作为劳务费用。

我们已经操作了两百多起同类型案件,追加个人股东为被执行人成功率百分百,效果很满意。

让欠债的人还钱比让空空的营业执照还钱更靠谱。

正赶上年底,有关执行的话题又热了起来,“南京说法”认为这个话题很有现实意义,值得深入探讨。

关于如何加大执行力度,由于近年来针对执行难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不少执行规定,所以给法院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提供了有力的措施和手段。除了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可将其列入失信被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甚至进行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等常用措施外,“南京说法”再提供一些司法实践中较少涉及的执行措施作为补充。

执行实务中存在被执行人除了拥有单独所有的财产,还有与他人共有财产的情形。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由此可见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也是可以执行的,不过要区分情况,即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的,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根据共有人的协议确定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份额,否则就需要先中止执行,由申请执行人提起代为析产的诉讼。其实在被执行人单独所有的财产能够满足执行需要的情况下,执行被执行人与他人的共有财产,往往是一种声东击西的策略,即利用共有人之间的矛盾,或者被执行人财产共有人对被执行人的不满,来达到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目的。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分公司)、企业等单位,还有一个执行规定可能用得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追加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如果是分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出现上述情况,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法人,申请执行人还可以申请追加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均已到出资期限)、抽逃出资的股东或出资人为被执行人,责令其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另外,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如果财产不能完全清偿债务,且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钱?找财产线索!

在申请执行之前,大家一定要搞清楚这件事:强制执行感觉是执行判决书,其实是执行财产!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线索的执行案件,就相当于“没米下锅”。

既然我们知道对方有钱,说明我们了解对方的生活状态。我们可以重点看看下面几个要点:1、对方现在住哪里?(找房产);2、工作是啥?(找收入);3、户口在农村不?(找分红、小产权房);4、炒股不?(找股票);5、日常出行开车不?(找车子);6、儿子读私立学校不?(评估家庭开支情况)。

当然,还有其他许多财产线索可以找,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我的专栏《强制执行丨百问百答》

加压?上制裁措施!

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老赖”转移财产的情况,我们寻找财产线索会非常麻烦。这种情况下,执行制裁措施对我们而言非常重要。

申请制裁措施前,我们得了解对方在意哪些事情,然后针对性开展。比如:1、对方在当地有头有脸?那就采取曝光措施(不少法院有大屏幕曝光);2、对方经常出差,跑外地旅游?(限制消费、高铁飞机坐不了);3、对方准备出国?(限制出入境);4、对方怕被抓走?(申请司法拘留);5、对方儿子在读每年十几万学费的私立学校?(限制高消费,让法院帮忙劝退)。

这些制裁措施,在申请人手中都是强有力的武器。记得分段配置、梯次阻击,千万不要一把把牌全部打完。只有一层层施压,对执行效果而言才是最好的。

【全文总结】除了找财产、申请制裁措施,多跑跑法院才是最有用的。毕竟,法官手里少说百来个案子,你多上心自己的案子,他才会多关心你的案子。

还是没有办法,电话不接,居无定所故意躲避,找不到人法院也无能为力。网上说的查车辆,高消费,坐飞机✈等等,都是老套套了,现在车不是自己的名字,消费以朋友的名义,坐不了飞机,自己开车那里都可以去,有合资公司一般法院不会动公司资产,这些人还是有办法不执行判决义务。

首先你要能够充分举证对方确实是有钱。

他的房产,车辆,银行卡里的流水账,以及他的财产保全证明。

然后再拿上所有的证据链和证明材料,到法院执行庭去举证对方,要求进一步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庭会根据你的情况,采取行动措施。比如冻结资金账户,没收财产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或者是拘留,宣判。

也会被限制生活中的消费,出国旅游,取消订单,子女教育等等诸多限制。

你要相信国家政策,相信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一个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能够逃避法律责任。

最后一点,你要对自己和国家法律有信心,坚信法律能够充分保障你的私有财产不受外来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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