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剖腹产产假国家规定2019_剖腹产产假增加多少天

导读:
下面详细说说产假以及产假待遇的详细情况。
一、产假规定
产假的规定出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这个规定是2012年重新修订的,之前的规定基础产假是90天,新版基础产假是98天,增加了8天。
正如上图所写,难产的、多胞胎的,都会增加产假。
流产的也享受产假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只是区分了两种情形,即怀孕满4个月和不满4个月,其实,有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做了更细致的区分,把怀孕的时间划分了更多的档次。如下图是烟台市的规定,更细致。
除了基础产假外,各省还有奖励产假,这个奖励的部分,只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才会享受,违反计划生育的,不能享受。
另外,男职工还享受陪产假,这个陪产假也是计划生育条例奖励的。山东是7天,带薪。
二、产假待遇
产假待遇主要有两块,一个是生育津贴,再就是生育医疗费。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计算标准为一般是: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工资除以 30 天乘以产假天。
2、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生育医疗费按项目实行定额支付,以烟台为例(地区之间有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产前检查费,定额为 800 元; 正常生育的,定额为 1500 元; 剖宫产的,定额为 3500 元。
这里注意,如果女职工未参保,其丈夫单位参保了生育保险,烟台规定,丈夫可以享受1/2的定额生育补助金。
三、违反计划生育的,是否享受生育待遇?
但是现实是,违反计划生育的只能享受产假,其他待遇不享受。
从社会保险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上看,都没说违反计划生育的不能享产假(奖励的产假除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因为生育保险都是以市为单位自己制定标准(医疗保险也是),所以基本都是规定,必须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