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工程款最快的方法

导读:
讨要工程款最快的方法
最近,工程项目经理向我求助,说公司的项目经理欠自己工程款达200多万元。我问:“什么情况下,才能拿到工程款?”他说:“去年年初,该项目公司以不低于1000万元的价格中标我们公司的工程。但到了年底时,对方只给500万元。现在对方提出了1000万元的‘延期付款’要求,但我们也没有办法。”我听了他的描述,才知道该工程并不是像他所说的那样简单。因为他公司是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中标后承接了该建筑工程项目。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约定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或者未约定、当事人又不能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主张按照已完工程量结算,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按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数量或者质量结算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释》规定:“工程施工合同没有约定工程款结算办法或者未约定、当事人又不能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主张按照已完工程量结算,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按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数量或者质量结算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意味着,如果工程项目经理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的要求按照该规定来确定该工程款的数额。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该工程项目存在质量问题或有不合格的地方。此时,承包人可以按照已经完成的部分进行结算。但是,建设单位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按竣工验收备案的标准来确定工程款金额以及相应的质量标准的,则施工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如果双方未就该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或者存在质量缺陷等问题协商一致而进行结算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所以说,施工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验收标准和质量验收程序。
二、本案中,项目经理在与对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并没有详细的约定价款结算办法或不能协商一致,而是仅按照已完工程量计算。
在双方合同中,只约定了工程款的结算办法。所以,当工程结束后,双方就工程的价款进行协商时,对方仍以未完成工程量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对履行期限有约定的,以其约定;没有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零五条、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期限届满对方没有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对于已经完成建设工程的结算问题,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和协议,则应当由被告进行结算。此时可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我建议他与项目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我建议他先向该项目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之后,我建议他先与该项目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待协商好后再进行诉讼。因为,如果我们先向项目公司提出诉讼,而项目公司不同意的话,那么,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此事了。这时,我们还需要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收集材料。比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工程进度款等。其次是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发票等)来证明自己在该工程中的合法权益;最后是如果对方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时的应对措施(如拒付工程款时所采取的行为)要有书面证据证明。
四、该项目经理在谈判过程中,向我反映了其公司在承包施工项目时存在严重问题。
我听后,感觉这个项目经理的说法很有道理。因为该项目公司确实存在严重问题,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反映了。但他的公司在承包施工项目时,确实存在很多问题。所以说他向我反映该问题,我觉得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对方不能拿出充分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行为属实,那么这样要求他支付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是不充足的。但作为施工企业或者其实际负责人来说,既然你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就应该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五、对于工程项目经理来说,其公司中标的是不低于1000万元价格的建设工程项目;
而该项目公司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是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承接了不低于1000万元价格的建设工程项目。而该项目公司中标后,便一直拖延支付工程款,其公司也多次催促对方支付工程款,但对方都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对于该工程款的追讨,工程项目经理只能以法律途径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工程项目经理能拿出对方没有合法手续、没有施工资质、没有合同凭证等证据来证明该项目公司与其有转包行为或违法分包情况的话,一般都能拿到工程款;如果工程项目经理还说双方有“延期付款”的问题,那么该施工资质等级为三级、有施工许可证、有竣工验收备案书等都是很有说服力的证明;如果双方确实没有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行为时,该工程公司应该先拿出自己没有合同凭证的证据来证明事实。另外,工程项目经理还可以在建筑施工领域利用好相关建筑法规、建筑标准、地方保护法规来保护自己。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注意与对方协商解决欠款问题。
六、如果双方就已经支付给对方工程款数额协商不成的事情进行了仲裁或者诉讼,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应当自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之日起60日内作出裁决。如果双方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双方已经就1000万元工程款进行了仲裁或诉讼,但因一方的诉讼请求过高而被驳回。如果双方对此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对仲裁费、诉讼费等有争议的问题都可以在收到仲裁费、诉讼费等有关材料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在收到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