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对方没有可执行财产怎么办_欠钱不还起诉后拒不执行有什么后果

导读:
中国的法律,夫妻一方隐瞒借款,造成两人共同承担刑事责任,殃及无辜!另一方因此受过被逼疯的太多!希望完善法律,不要让一方恶意隐瞒债务殃及无辜!希望办公司也好抵押贷款也好,有能力借款的一方自行结果,不要有福没同享有难绑定无辜,家破人亡最可怜的是孩子!泱泱大国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太多,希望国法正视!也希望把基本法律从小学课本开始普及,不要踩雷了才知法律知识薄弱,其实,法律知识远比扫盲更需要普及!
虽然债务人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最好还是将其起诉到人民法院并获得胜诉判决。
如题所述,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想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同时得知债务人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担心就算起诉了也拿不回钱,何必劳神费力地提起诉讼呢?可以确定的是,这种想法是不够谨慎的,因为就算他现在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代表他以后也不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等他有了财产再起诉他,恐怕到时候就为时已晚了。
当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最好还是尽快向他提起诉讼。因为这样做,还会有容易被人忽略的诸多好处。详述如下:
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可以有效防止陷入诉讼时效经过的尴尬境地;
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许债务人表面上没有财产,但实际上却藏匿了不少财产,人民法院的调查能力毕竟比你要强很多;
即使人民法院也调查不到他的财产,还可以申请“执行悬赏令”,让知情人士帮忙提供财产线索;
大家有没有感觉到,现在小偷越来越少,而老赖却越来越多。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小偷真的已经进化成老赖了?
1、国家对小偷打击力度大,小偷可以“”盗窃罪”判刑坐牢,而赖账不还归民事不入刑,没有坐牢的风险。
2、小偷靠腿,老赖靠嘴随着科技的发展,小偷的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到处是监控,小偷难以遁形。而老赖以骗借为手段,难道监控。
老赖的实质是借贷式诈骗,这是一种新型诈骗模式,表明上看是民间借贷纠纷,其实就是诈骗。老赖(诈骗犯)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以临时资金周转、生活急需等各种理由,向亲朋好友借钱,然后转移财产或挥霍,然后以创业失败等为借口赖账。
由于当前法律滞后,漏洞太多,以及把赖账行为归民事不入刑的错误定位,导致老赖受不到应有惩罚,逍遥法外。
赖账的时候,老赖都是哭穷诉苦。却从来不说为什么要去借钱,借的钱去哪里了?有没有还钱能力自己不知道吗?自己能吃几碗干饭自己不知道吗?当然他们是不会说实话的,坑蒙拐骗当然只有继续撒谎。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这样的情况出现,或者因为债务人(欠债人)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债务,真的没有财产执行,又或者债务人是提前转移、隐匿了财产,导致无法找到可执行的财产。
面对第一种情况,债权人(债主)只能等待债务人东山再起有了可执行的财产或者有稳定工作后慢慢偿还,并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只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不等于执行终结,发现可执行财产后可以恢复执行。
面对第二种情况,就需要债权人努力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查询债务人在借贷之后,有没有将房、车转移或低价转卖给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财产申报;法院依职权调查都属于合法的调查手段,既然借钱给了债务人那对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肯定有一定的认知,现在出现无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债权人更容易找到线索协助调查。
但是不管是哪种情况的发生,实际上都应该属于是债权人在借出钱时,未对借钱的行为进行最简单风险评估,如果在借钱时采用抵押借款或担保借款的方式,那么债务人就算想转移、隐匿财产都不太容易做到,并且还有担保人可以共同承担债务,也能更好保证债权人自己的利益。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相信你在让对方欠债前,你也是看到对方有能力偿还才让对方欠债的,既然法院判了,对方还是无法偿还也没有可执行物,你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给个恩惠于他坐下来跟他好好谈谈让他去闯荡,只要他不死总是有翻身的机会,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如果他成功了我想他一定会感恩戴德的感谢您。
这个真没有什么好办法。记得前一段时间有个新闻,某彩票店主冒领别人大奖,然后宁愿坐牢也不还钱。查不到财产,事主赢了官司也无可奈何。
这种事还是很常见的。我们经常会遇到赢了官司还是拿不到钱的当事人,在一定程度上这就是法律的悲哀之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给守法的人准备的。
法律对付老赖的手段,无外乎是把老赖加进“老赖名单”,限制其经营活动,不准其高额消费。再进一步,最多把老赖司法拘留或者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把老赖判刑。可是对于存心摆烂的人来说,坐牢都可以,就是不还钱,偏偏你还拿他没有其它办法。
所以要是想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最好不要轻易借钱给别人,除非知根知底。要不然借钱总归是件风险很大的事情。
入刑!那样法律的威慑力和尊严才能得到尊重,血汗钱才能要回来,无法收集财产证据的尴尬才能避免,老赖自己就主动有办法了!
这是如今办案最现实的问题。不是法院不追讨,而是欠债人无还款能力。有些欠债人有部分还款能力,但由于审判期最长可达6个月,再上诉又6个月。他居心不还账,早己将财产转移了。就是转给自已的父母丶儿女也就执行不了。
债主们一定要利用好自己的一项权力。在起诉立案后,要立即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如汽车等一切“动产",冻结银行存款,及一切有价值的物品。逐一登记保全,欠债人就不能再变卖转移。如放在判决后执行时再进行这项工作,就晚了。债务问题即闹到法院,欠债人一般不会想还了,他会千方百计转移财产。
在执行中,只有夫妻的财产是共同的,妻子有财产也可执行。剩下可真的无办法了。只有耐心等欠债人发财了,且你还需要知道钱在哪儿存着,界时喊上法院执行厅派人跟你去讨要。
只能先申请执行,然后慢慢查,甚至需要等N年,等今后发现对方又有财产了可以再恢复执行。当然也可以申请法院拘留他。
其实这个真没有什么好办法!
打赢官司,拿到判决,申请执行,前前后后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最后债权仍然没有得到清偿。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普遍性存在。虽然经常看到报道或其他信息披露,执行结案率达百分九十几。但是,但实际执行到位结案率较低。
当然,也许有可能,我们所碰到的都是那些占比不到10%以内的群体。
被执行人已经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再如何执行都不可能有钱款可供执行。法院在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之后,发现被执行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则会终止执行。若申请执行人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上能做的只是对被执行人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甚至司法拘留等措施,但这对于债权的实际清偿可能 未必有实际意义,但却也是只能做的事情!
实话实说,这个真的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债务人名下如果真的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即便法院将其本人进行司法拘留之后,又能怎样?一般进入执行程序以后,如果债权人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都是一并提交,如果没有的,法院也会通过系统进行查询被执行人明显有无房产、车辆、股权、土地或者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的情况下,可能会责令被执行人到法院进行谈话,就目前我所在的城市的执行力度来看,一般被执行人都会被拘留。拘留之后如果还是没有财产能够支付执行款项的,也就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之后,再来申请执行。
所以你问该怎么办,确实比较难。实务当中有的被执行人早已经将名下财产转移,确实很难发现,不怕被执行人有财产拒不执行,就怕被执行人名下真的没有任何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