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父母私吞了彩礼_结婚6个月离婚12万彩礼

导读:
彩礼钱归女方拥有还定归夫妻共有?
什么叫彩礼,归谁使用,我早就讲过,彩礼内含非常丰富,有人说你又要说彩礼的来历,当然是:封建社会制度,男尊女卑,女儿生下来就是别人家的,生男孩檐头高三尺,是成家立业,延续香🔥的使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嫁出去的女人泼出去的水,是不好回娘家的,同时也不用女儿负担娘家父母的扶养费,在这样的婚姻制下,彩礼有相当部分是补贴女方家用的,有部分走购置嫁装的等项,使用权归女方的。但由于社会上有三六九等,处理彩礼也五花八门,贫困人家给女儿小量约购置必要生活用品,大多留住补贴家用,或给小量资金给女儿补贴小夫妻用。而中等人家一部份购家具用部分给女儿作补贴用,女方留一小部分。而富贵人家,彩礼分文不用全部购置嫁装及给女儿,还倒贴女儿,希望女儿能过上好的生活。那时是出嫁不用负担父母扶养费。而男方彩礼送出后,新房里只要购置一张床就可以了,大多是女方嫁来的。解放以后这种风俗渐淡化,提倡男女平等,现在已在婚姻法确立男女平等,同样要负担父母的扶养费,现在正在实施阶段,搏异阶段,还没有协调好法与理的统一。现在男女平等,男好结婚。女也可结婚,无非是雄娘子,实是一样的,那末彩礼拿多少,怎么用,出嫁应留多少家用,很难有说法,各自协商同意就好,协商不成,一拍二散!不过我建议让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要捧打鸳鸯,或遗憾终生!!
一般来说,这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赠与行为。可以认为是给予女方家庭的,也可以为是给予女方个人的。但是目前彩礼钱千差万别,有的甚至远远超过了男方家庭的承受能力。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暂,且因男方给付彩礼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部分乃至全部彩礼钱。但是如果双方实际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给付彩礼未造成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彩礼钱应被视为女方婚前财产。
彩礼钱说白了就是养儿费。不过现在给的彩礼,女方家长都做陪嫁送给闺女,要是双方和气,女方可能拿出共用买房,买车。所以说,彩礼用途归女方言定。假如是骗婚,可以通过法律要回所出定金。
彩礼,又称聘礼,是男方送给女方父母的礼物。嫁妆和贺郞钱,是女方父母送给出嫁女儿和女婿的礼物。在贫穷人家,嫁女索要彩礼是为日后养老集点财富。富人嫁女,因为,富人不存在养老的后顾之忧,所以,不但不索彩礼,还给贺郞钱和嫁妆,是为出嫁的女儿日后生活得好,历史上的卓文君的父亲就给了司马相如一笔很大的钱,尽管卓文君与司马相如是寅夜私奔的。家中拿不出许多彩礼钱的小伙子们,去找富人的女儿谈恋爱吧!同时也建议天下的富人都向卓文君的父亲学习。
彩礼钱除非最终女方父母给女方并指定给夫妻两人,一般不会是夫妻共有。
这个问题也不一定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归女方父母的。女方家庭经济实力很好的一般不会要求彩礼的,因为他们不缺钱花。而且还害怕女儿嫁过去物质欠缺过得不好,所以都会倒给钱女婿的。有的不是很有钱的女方父母喜欢整点传统场面,要彩礼是给女儿整些嫁妆好让自己多点颜面。再就是男方家庭有个几弟兄的,女方要大笔彩礼是暗中返还女儿今后过日子的。最后一种是女方要的彩礼是要给自己的儿子结婚用的,因为家庭较穷,但这种父母是比较偏心重男轻女的。比较另类的是骗婚啦,骗婚本就为了钱,所以……呵呵。
彩礼钱按过去的规矩,理所当然规女方,怎么用是女方的权力,男方无权更没有理由指配。不过现在彩礼给的有点多,少则十几万,多则几十万,这样男方认为这么多钱给了女方,心里不舒服,就想办法要回一些,这样矛盾就出来了。钱给了女方就是人家的,给你点是情份,不给是正理,千万别拿这个说事,弄不好离了婚人财两空。不过别的地方我不清楚,在我这里一般彩礼钱都当了赔嫁,娘家还给添上一部分,比如彩礼十万,赔嫁十二万,或十五万,还有二十万的。就看女方家庭经济条件了。即使赔嫁的钱给了妻子那也是人家的钱于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明白这个道理你心里就舒服了。
情况各不相同:
1.家庭情况好一些的,男方姊妹多的,彩礼钱是女方要的,专门给小夫妻存的一笔财富;
2.家庭情况紧张的,彩礼是给女方的家中要的,小夫妻只能分得一点点呀;
3.如果只给小夫妻的彩礼钱,原则上由女方支配,因为女方属于弱势,有一笔钱,男方如果对女方不友好,女方就有私房钱保障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