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申请执行的有效期

导读:
抚养费申请执行的有效期
追索抚养费是否适用执行时效,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执行时效与诉讼时效具有相同性质,是诉讼时效的一部分,其适用对象与诉讼时效一致,只是阶段和形式不同,故民法典中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均适用于执行时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执行时效与诉讼时效不是同一法律概念,法律只是规定执行时效在中止和中断上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已决权和未决权之间毕竟存在着一定差异,不能一概而论。
抚养费申请执行的有效期:追索抚养费虽然牵涉财产利益,但主要基于身份利益。子女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基于这种特殊利益的保护,执行中的抚养费追索也不受执行时效限制。另一方面,本案异议人表示愿意支付判决生效后的抚养费,法院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参照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上裁定,符合立法精神。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债权人一定要及时行使权利。
关于抚养费给付期限的规定
《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绝对的抚养义务,是基于现代民法对作为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给予特别保护的立法理念。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自然人人格的不断发展,部分未成年人虽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条件,却已经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凭借自己的劳动,实现独立生活。为此,《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该条规定结合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分别从年龄和行为能力两个不同的角度,厘清“未成年子女”的认定标准,对父母向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期限作出规定。可以看到,《民法典》颁布以后,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关未成年人的认定标准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据此,本条规定除修改“抚育费”的概念表述外,仍然保留了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