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转移财产有效吗?

导读:
婚内转移财产有效吗?
转移婚内财产,可以通过转让、赠与给第三人的方式进行转移,还可以通过债权债务进行转让。恶意转移婚内财产一旦被另一方获知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将对此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对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
那什么是有效的转移财产?有效的移转方式即为善意的移转财产的方式,那么哪些移转方式为善意呢?
夫妻双方共同认可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确认的“共债共签”的思想,对于夫妻双方已经认可或追认的财产,其赠予与转让自然属于有效的婚内转移财产。
一方为清偿夫妻共同债务
只要相关的财产转移被认定为用于清偿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该部分财产转让自然有效,而实务中的争议点往往在于被所涉财产清偿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并非夫妻共同债务的,财产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诉请此财产处分无效。那么哪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呢?
除了夫妻双方约定所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借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债务明显超过夫妻日常生活需要的,则需要由债权人承担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可见作为债权人,在借债时一定要充分注意保留能证明此方面内容的证据,如借款前要求借款人说明借款用途,能获得夫妻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文书等。
婚内转钱给与前妻生的女儿,违法吗?
转钱给与前妻生的女儿是否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以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名下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男方未经女方同意,擅自将银行存款转给与前妻的女儿,侵害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