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财产需要交多少钱
导读:
保全财产需要交多少钱
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保全需要交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管理办》 第十四条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保全财产需要交多少钱
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一千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