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严重偏心怎么赡养

导读: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法律怎样对待偏心的父母赡养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父母未抚养子女、偏心、财产分配不公,子女能否不赡养父母?
一、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种类。依据我国《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的规定,子女应当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具体而言,赡养义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医疗和护理义务;
2.照料义务;
3.保障居住义务;
4.保障老年人自有收益义务;
5.不得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义务;
6.禁止性义务,如禁止家庭暴力。
鉴于文章的篇幅有限及本文的主题相关,赡养义务的具体内容本文不再详述。
二、在实践中,存在以下特定情形的,可免除或滞于子女履行赡养费的给付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滞于履行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三、子女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的,父母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成年子女强制赡养父母。下述事由是常见的子女所称的拒绝赡养父母的理由,但是均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1.成年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成年子女不得以“父母未尽到对自己的抚养义务”为由,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对于一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所具有的道德伦理性质,成年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并不以父母履行了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作为对价。即使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在父母需要赡养时,成年子女也不能拒绝。
3.成年子女不得以“父母离婚、再婚”为由,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1069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也就是说,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再婚,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均不因此而消除,成年子女也不得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干涉父母的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4.成年子女不得以“父母偏心,财产分配不公”为由,不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老年人对其个人的财产享有充分的支配权,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并不以任何的财产分配为前提。
四、赡养费的支付形式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赡养费应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数额应根据父母的需要程度、当地的物价水平、子女的抚养能力等因素确定。生活费的给付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应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五、虽然父母未尽抚养义务、财产分配不公等事由不属于子女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但父母也应当尽其义务。在赡养纠纷案件中,大部分都与父母未尽抚养子女义务、偏心对待子女、财产分配不公等因素有关,为了家庭和睦,还是建议广大父母积极尽抚养子女义务,公平对待子女,减少家庭矛盾,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