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合同无效工程款如何结算?

导读: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工程款该如何支付?
一般认为,合同虽然无效,但其关于工程款支付的条款还是具备参照适用效力。
在实践中,如果合同约定明确的话,甲方确实可以以无效合同中的条款约定为理由拒付工程款。因此,无论是否是合法承包工程,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要慎之又慎,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转包合同无效后的工程款结算: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之间进行工程款结算;
发包人可以与转承包人之间进行工程款结算;
承包人可以与转承包人之间进行工程款结算。
违法分包 转包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但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依然可以主张工程款,但无权主张违约金。
在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付款时间等条款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 损失大小 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建设工期 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 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款 付款时间 质量标准 建设工期等内容可以参照适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经发 承包人签字盖章后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