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病假工资怎么算

导读:
北京病假工资怎么算
北京病假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即若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有约定具体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则按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北京职工的病假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北京地区病假期间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由于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一审法院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亦无不妥,其据此核算的工资差额因不低于本院核算,本院予以确认。
北京市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一般来讲,确定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可以按照以下三个原则:
原则1:劳动合同有约定病假工资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原则2: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有协商确定的,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按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注意:以上两种情形约定的病假工资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原则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只要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就合规。
法律依据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7修订)》第二十一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北京地区劳动者休病假期间的待遇计算很“简单”,即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按照最低工资的80%来发放。为何说这种计算方式简单呢,主要是相对而言,相对上海而言。上海地区劳动者休病假期间的待遇计算方式需要结合劳动者的司龄以及病休的天数来综合判断对应的比例,具体如下——
(一)六个月以内病假——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60%;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
(二)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40%;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
(三)最低标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