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时如何取证?

导读:
随着女性权益保护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受到侵害时选择来寻求法律帮助,但却忽视了对证据的采集。那在面对家庭暴力时,需要哪些证据呢?该注意什么呢?
随着女性权益保护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受到侵害时选择来寻求法律帮助,但却忽视了对证据的采集。那在面对家庭暴力时,需要哪些证据呢?该注意什么呢?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取证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
1、报警记录;
2、法医鉴定书;
3、报警时能够反应是丈夫打的证人证言;
4、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
5、施暴过程中的照片、录音;
6、能反映施暴者的医院病历;
7、施暴者誓言旦旦不再打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随着女性权益保护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受到侵害时选择来寻求法律帮助,但却忽视了对证据的采集。那在面对家庭暴力时,需要哪些证据呢?该注意什么呢?
一、伤情照片、家暴现场打砸照片
受伤后及时拍照,拍照不要仅仅限于受伤部位,最好是全身、清晰、露脸的,否则难以证明受害人身份。
二、诊疗记录
在遇到伤害后及时就医,由医生出具诊断证明、医疗报告、住院病历等,这些都是对伤情强有力的证据。
三、选择报警
1.打110!打110!打110!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拨打110基本都会有报警记录,直接拨打派出所电话则不一定。
2.尽量用自己的手机号报警。这样在委托他人进行调查取证的时候,可以一并由受托人去调取,避免自己或者帮助报警的人反复奔走。如遇到不便自己报警的情况,近亲属及法定代理人可以帮助报警。如当时无法报警,要在事后及时报警。
3.记录出警人员的联系方式,记不住联系方式也至少记住是哪个派出所,方便后续调取证据。
4.伤情鉴定报告
伤情鉴定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根据自己的办案规定、案情、当事人的请求和情绪状态来决定是否进行鉴定,也可要求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伤情鉴定请求。如果有诊疗记录,可以向公安机关主动告知并提交,便于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判断和笔录中对于侵害事实与程度的记载。
5.告诫书
可要求民警依程序出具告诫书。
6.公安机关出警后,会制作询问笔录、讯问笔录,案件进入诉讼后,由法官调取或由法院出具调查令给律师调取。有的时候公安机关会对双方进行调和,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警察给双方做笔录、拟协议,在民警的帮助下签订协议,要求在协议上写明情况,达成和解。
四、保证书
施暴方道歉时,要求其本人书写,可留存备用。保证书并无特别的格式,只需注意两点:1.表明过程和缘由;2.本人签字捺印。
五、证人证言
受害人可以寻求亲友帮助,知情人可作为证人作证,可以作为其他类型证据的佐证。
六、电子证据
录音录像,可在暴力发生时尽量逃往有摄像头的公共场所,如小区监控、车库监控等,一定要尽快调取,这地方的监控一般都会周期循环覆盖,逾期会造成取证困难。
通讯记录:包括双方的通话录音,短信,电子邮件,微信、QQ等其他网络聊天记录,保留原始载体,即使拉黑也不能删除!
七、相关机构证明
受害人可以求助居(村)委会、双方的用人单位、妇联等机构寻求帮助。这些都是有效的记录,也是给施暴方释放一定的压力。让对方知道婚姻关系并不能使对方的侵害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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