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小三与男方都要坐牢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5.156人收看
导读: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重婚罪,是需要坐牢的

重婚罪小三与男方都要坐牢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法律条文中,值得重视的是,不仅是“有配偶而重婚的”已婚人符合重婚罪的主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未婚人士,也就是常言所说的“小三”,也是符合重婚罪的主体之一。那么什么样的“小三”可能会被判处重婚罪呢?先提条件在条文中也是表述的非常清晰了,那就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我国婚姻制度是登记制度,那么问题出现了,已婚人士不可能再次登记结婚,是不是“小三”就肯定不会符合该条文中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了?答案是否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小三”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小三”也涉嫌重婚罪,很大概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在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由于“小三”通常是有自首、认罪态度良好、积极悔过等方面的积极表现,而被判处重婚罪,但是免于刑事处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重婚罪,是需要坐牢的。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责任形式为故意。重婚者明知有配偶而又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认为配偶死亡或者认为与他人没有配偶关系而再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相婚者必须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如果确实不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

结婚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或者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受虐待外逃,或者已婚妇女在被拐卖后,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都是由于受客观条件所迫,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因而阻却责任,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但是,上述妇女又与他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并不缺乏期待可能性,仍应认定为重婚罪。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

重婚需要什么证据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告老公重婚罪小三也要坐牢吗?

如果说受害人对配偶提起诉讼后,如果小三知道当事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也是会坐牢的,如果说小三不知道当事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也是不会触犯重婚罪的,当受害人向重婚罪的当事人提起诉讼后会对重婚罪的当事人处以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同时也是会处以民事责任的。

离婚可否要求第三者赔偿

离婚不可要求第三者赔偿。根据我国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也就是说,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中的第三方,不是离婚赔偿的当事人。离婚赔偿的当事人只能是夫妻中的过错一方。因此,离婚不可以要求第三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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