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导读: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观点一:重婚罪一般是自诉案件,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有关部门提出,转为公诉案件。法律明确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一方的刑事责任。
观点二:一般来讲,重婚是属于公诉案件。因为重婚罪实质上侵犯了他人的权益,也对社会造成了一些不好得的影响,其不只是家庭之中的矛盾。但是,重婚罪也是可由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根据《自诉案件处理规定》,重婚罪也可以归纳到“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之中,这种案件可以有当事人选择由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重婚案;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重婚罪的起诉,不是行驶所谓的“追诉权”。法律规定,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以及侵犯社会公益的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情节简单轻微的犯罪案件的追诉权则由被害人行使。
不少重婚案件的被害人,由于在经济生活上依赖于重婚的犯罪分子,因此她们往往不敢起诉,或者起诉后受对方甜言蜜语或威逼恐吓而撤诉或“和解”了事,致使一些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司法机关作了补充规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重婚案件属于公诉和自诉可以互转的案件
既非绝对自诉案件也非绝对公诉案件。若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可作为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若证据不足或被害人坚持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在证明重婚罪的过程中,“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为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需要证明的最关键内容,比如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居住 开店经营 生育孩子,都属于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具体内容,在取证方面,除了工商登记信息 房屋登记信息 租房协议 小孩出生证明 学籍证明等证明材料外,证人证言也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