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让对方净身出户?

导读:
什么样的证据?
首先看重婚罪的情况:
直接证据:结婚证、伪造的结婚证、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
间接证据:举行结婚仪式的请柬、告示、婚礼录像;悔罪书、保证书;其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两人共同生活共同进出的视频照片;以夫妻相称的亲密短信。(主要是指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况,一般需要多种证据互相验证才能成立。)
再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种情况的判断依据是两人的同居关系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在以往的判例中需要有证据证明其同居关系至少持续1个月以上,偶发的通奸、姘居不属于此例。
证据:买房、租房合同;水电煤、物业费缴费单据;悔罪书、保证书;持续1月以上的共同进出小区、单元的照片视频;证明同居关系的短信聊天记录;其亲朋好友、邻居、物业的证人证言。
实施家庭暴力的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证据:公安局的出警记录;公安医院的验伤记录;悔罪书、保证书;亲朋好友、邻居、物业、社区的证人证言。
在实际判例中,对无关错方财产分配的照顾比例最大基本只能达到7:3;但赔偿金的多寡与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律师的经验等情况相关。
有效证据和无效证据
总体来说,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无效,以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有效。
1、侵入第三方住宅取得的证据,是侵权行为,属于非法证据。但如果在自己家、公开场合取证,属于合法证据。
eg.在宾馆安装针孔摄像头取得的证据。(非法)
eg.在小区门口、单元门口的拍照录像。(合法)
eg.抓奸踢开第三者家门拍摄的床照。(非法)
eg.报案110抓嫖,在宾馆取得的出警记录、视频等。(合法)
2、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并有采集者与目标人物的对话和身份表明。那么该未经修改的录音资料可以作为合法证据。(随身携带录音录像设备合法进去第三方住宅的。)
3、通过法律禁止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非法。
4、通过对第三人进行胁迫、监禁取得的证据非法;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
净身出户需要有哪些证据
净身出亡所需要的证据包括夫妻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一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离婚协议书等。具体如下:
1、虚构债务的证据;
2、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3、私自转移存款,私自馈赠的证据;
4、买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等。
离婚转移财产可判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