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可以起诉么

导读: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反悔了可以起诉么
目前,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二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在现实中,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协议离婚。然而,在协议离婚后,常有一方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但又不知如何救济。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协议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适用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理论,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有效要件。只要离婚协议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一经签署,对双方即具有法律拘束力。
对于一份生效的离婚协议,且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后,若一方对该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反悔的,须在一年内提起诉讼,且只有存在欺诈、胁迫这两种情形才会被法院变更或撤销,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在离婚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都理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在司法实务中,认定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关键要看一方当事人是否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若存在这种行为即可认定为欺诈行为;如果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因上述行为而订立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遭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必须要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才会立案审理。
协议离婚后,就“离婚问题”不得再提起诉讼。
协议离婚后,可以再起诉吗?
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依据前述法律规定,由于协议离婚后,双方已经依法领取了离婚证,而这种依当事人双方公开、明确的意思表示向民政机关申领了离婚证的行为是不可逆的,所以协议离婚后,就“离婚问题”本身不得再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协议离婚后,可以就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问题提起诉讼。
具体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说,若离婚协议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达成的书面意见,那么这样的离婚协议虽然依法成立并有效,但是因为该协议其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不能仅凭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于这种情况,依照前述法律规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一、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二、要求另一方依法履行离婚协议确定的相关义务;三、要求另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是赔偿相应损失;四、要求另一方依法承担案件的诉讼费。若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在协议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那么受欺诈、胁迫的当事人可以组织证据,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同时要求法院对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