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打官司能赔到钱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3.05.1639人收看
导读:
烂尾楼打官司能赔到钱吗:万一购房者真的遭遇了烂尾楼,首先还是要学会“自救”,通过法律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烂尾楼打官司能赔到钱吗

从2023年4月20日起,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的商品房消费者,在面临延期交付及烂尾时,其主张房屋交付、返款房款的请求权,将优先于其他债权。

这是在特殊市场周期下,从法律层面上对购房者权利的进一步维护。

在商品房预售的情况下,不赋予购房消费者权利的优先权将导致购房人的权利无从保护,不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实践中对商品房消费者的保护,应以居住为目的,且需结合是否支付全部价款:

一方面,购房人应当是购买房屋用于居住,对于投机性购房人购买商业用房不能认定为消费者或者不能其第一顺位的优先权 。

购房人包括其家庭成员在内在当地大市范围内属于唯一住房的,一般可认定为消费者。实践中对于购买商住两用楼时存在争议,对此可以适当放宽。对于单位购买房屋,不符合消费者的主体地位。

另一方面,消费者支付房款应当达到全部款项。这里的全部支付,不应当理解为包括贷款按揭方式在内,否则可能会产生放款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买房遇到烂尾楼怎么办?

对于消费者购买商品房保护的问题,散见于不同的法律、司法解释。在该案处理时,相关的规定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规定,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同时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遭遇烂尾楼弄清产权归属是关键

万一购房者真的遭遇了烂尾楼,首先还是要学会“自救”,通过法律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如果开发商宣告破产时房屋尚未建成,就会造成开发商对购房人不能履行责任。根据房屋的买受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具体情况:按揭贷款买房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这两种买房的方式会对房屋的产权归属产生不同影响。因此,购房者首先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弄清自己的产权归属。因为烂尾楼的产权状况对购房人来说尤为重要。律师提醒,购买时首先要确定房子的销售手续和产权是否明晰,是否已被银行抵押了;其次要先向销售方确定房子是否有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然后了解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有抵押,要弄清抵押期限,怎样解除抵押;最后如果是拍卖房,应弄清产权过户手续是否已经办理等。

如果开发商破产后房已建成,购房者则可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注销

如已合法注销,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注销证明,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资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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